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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最有说服力

辽宁日报评论员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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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作风的好坏,影响党风、政风和民风,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成败。一年以来,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带动了民风社风转变。

  加强作风建设,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最终要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变化,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自活动开展以来,我省相关单位积极查摆问题,出实招、办实事,并结合实际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体制,积极探索转变机关职能、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治本之策。实践证明,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关键是每个部门、每一个人都要把该干的事干好,把群众的事办好。“为民四服务”开展至今能够效果明显,催生可喜变化,正是积极整改落实的成果,也是体制创新结出的果实。

  要做到令行禁止,使条条禁令和规章制度真正发挥出强大力量,仍然要看行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对党政机关各类活动的主要环节和细节作出明确规范,必须依靠严格执行和细化监管,才能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细化的规定。一方面,我省相关部门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等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制度真正管用好使;另一方面,强化了制度执行刚性,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走形式、搞变通,让公众看见了尺度,也让党员干部看见了“红线”。

  在看到进展和成效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四风”积习甚久、甚深、甚广,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将此成果巩固住,把目前的良好势头保持下去,仍然需要行动起来。要认真贯彻执行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大力弘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条件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善于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风建设归根结底在于行动。一开始可能有人在观望,看这些制度和政策能撑多久。可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等好作风不仅坚持住了,而且还越来越扎实。只要我们能继续坚持下去,时间长了就会形成整个群体的习惯。把这些好作风、好做法落到实处并坚持下去,就能更加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必将促生教育实践活动本身蕴藏的巨大能量,强力推动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10:51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