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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格立规矩

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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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对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特别需要”作了明确界定,并要求在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时,对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都要“亮一亮”、“晒一晒”。这种为破格立规矩的做法,既堵住了违规破格的漏洞,也为破格提拔真正优秀的干部撑腰壮胆。

  近年来,从“美女县长”8年6次破格提拔,再到火箭提拔干部被火速撤职,破格提拔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备受公众质疑。破格提拔之所以容易引发用人不正之风,就是因为“特别优秀”、“特别需要”没有明确规定,一些人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破格提拔之所以受到各方质疑,就是提拔原因不明确,没有真正说明白优秀在哪点、特别在哪点。因为没有说明干部究竟“哪点优秀”、“哪点特别”,一旦引发舆论事件拔,就为“背景论”提供了猜测空间,即便干部真的优秀也会有质疑。

  破格也是有规矩的,不是破选拔任用标准的“格”,而是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对“特别优秀”、“特别需要”作出明确界定,这就让破格提拔有了“硬杠杆”,没有达到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再有所谓的“关系”和“背景”也无法破格,要破格提拔就得达到《条例》规定的所有条件,否则一切“免谈”。从一定程度上讲,很好地遏制了“火箭式提拔”、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等不正之风。同时,也有利于上级组织部门监督,可以对照《条例》一项一项把关审核,避免出现“灯下黑”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1日 11:48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