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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

第二批参加活动的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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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二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部完成动员部署,省委督导组已全部进驻相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我省的参加单位主要是:8个设区市(厦门市参加第一批活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其他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单位;活动对象为全体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第二批活动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从严要求,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活动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推进,在2014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我省182万名党员,8.54万个基层党组织,9546个市、县、乡领导班子及其工作部门,层级多、单位多、对象广,具有与群众联系更直接紧密、涉及矛盾和问题更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更高等特点。为此,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早作谋划,边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精神,边深入基层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查找“四风”方面的具体表现,为活动开展作好充分准备。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后,各地迅速行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办事机构,科学细致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局。

  为从严从实做好督导工作,省委已向第二批活动单位派出了15个督导组,并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派出8位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督导组第一组长。同时,省委还派出3个巡回督导组,督促检查第一批活动单位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等情况,推动第一批与第二批活动的有效衔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记者 严顺龙)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2日 11:01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