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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启动干部“治庸问责”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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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把“治庸问责”专项行动作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正式动作,努力建立“敬业+专业”的干部队伍、建设“绩效型+服务型”机关。

  “十项内容”抓好治庸全覆盖。围绕“忧患意识缺乏、担当意识缺乏、能力不足、运行机制问题”等四个方面梳理出部门管理“散”、工作推动“慢”、精神状态“差”、创新能力“弱”、推诿扯皮“耗”、碌碌无为“庸”、患得患失“浮”、我行我素“傲”、应付了事“懒”、不讲原则“乱”等十大“庸作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个结合”实现治理新功效。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大力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快乐工作快乐生活”机关文化建设、“主体功能区干部差异化考核”等工作,实现“接地气、受教育、解难题、改作风”。与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相结合,围绕机构编制和职责整合,坚持简政放权和督查督办并行,建立责任设定、履行、监督、考核、追究全流程责任管理体系,实现服务和效率“双提升”。与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暂行条例》相结合,建立联合督查制度,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以规范促提升,以效能树形象。

  “四个突出”提升工作实效性。突出激励教育,变“单向宣传”为“双向互动”。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党性党纪党规教育、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并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开展“百姓讲故事、讲百姓故事”活动,请群众宣讲团到机关宣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突出查纠并举,变“事后处理”为“事前介入”。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干部群众民主评议等,找准存在的“庸作为”问题,通过清理岗位职责、签订岗位承诺书,明确每个干部“干什么、怎么干、干得不好怎么办”,对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干部给予转岗或重新培训上岗。突出督查问责,变“不求有功”为“无为是过”。出台《海沧区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开通“庸作为”群众举报电话。由区“两办”、纪委、组织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固投、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督查督办。由区效能办牵头,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普通市民身份进行明察暗访,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庸懒散”问题进行问责追责,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履责跟踪监督管理机制,把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依据。突出长效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业绩考评、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勤罚懒等机制,推进深化治庸问责、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3日 12:58 来源:厦门市纪委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