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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4年2月11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符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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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在中共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五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六次党代会、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凝心聚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把落实好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好全省工作大局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五届人大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一年来,共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2件,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项,检查和跟踪督查6 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专题询问1次,开展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15项,组织办理代表议案15件、建议36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3人次,为推动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发挥了人大的积极作用。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加快构建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常委会根据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构建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架构的总体要求,对我省立法需求进行系统研究、科学论证,编制了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我省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落实措施。这一立法蓝图的实现,将基本形成与国际旅游岛相适应、具有鲜明海南特色的法规架构。

  完善经济立法,优化发展环境。制定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省热带特色农业发展。制定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我省村镇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加快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制定海南省信息化条例,规范我省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海南省公路条例,强化公路管理,促进我省公路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发挥政府非税收入的经济调节作用,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修订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加强社会监督,防止行政干预,保障统计资料的征集和发布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挥统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社会立法,保障社会和谐。常委会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注重加强关系民生问题的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修订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合理调整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年限条件,稳妥解决老职工的社保历史遗留问题。修订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对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用气、取消燃气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等作出规定,体现了惠民、便民的立法宗旨。制定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工作原则和政府及主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相关部门的普法责任、考核监督奖惩制度等,有利于加快形成“大普法”格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海洋立法,推动海洋强省建设。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海岸资源,保护海岸带的可持续利用,自主起草并审议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海岸带范围、规范规划编制、创新管理体制,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围填海造地、土地成片开发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将有效推动海岸带开发利用规范有序进行。修订海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就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保护养殖生态环境、养殖证的申请和批准、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控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利于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国家海洋主权。

  强化生态立法,支撑绿色崛起。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多措并举加强水源保护和管理。制定海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适度扩展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养护责任与措施,加大对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作出关于确定椰子树、黄花梨树为“省树”,三角梅为“省花”的决定,推动加快形成以“省树”“省花”为特点的海南植被特色,增强公众的绿色生态意识,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热爱自然、热爱家乡、创建幸福美好家园的热情。

  完善地方政权立法,促进政治文明建设。修订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对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责任意识,确保常委会依法有效地集体行使职权。修订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定,加强人事制度建设,确保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严谨规范。审议省政府关于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积极回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群众对我省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并落实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整改措施。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分析我省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今后五年我省立法工作。修订地方立法听证规则,海南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规程,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程序等,推进了立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需求调研、立法工作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扎实开展法规审查阶段的各项调研活动。以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就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法规项目公开举行立法中评估。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根据立法工作实际举办全省人大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扩大立法咨询专家队伍,注重利用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提高立法质量。

  二、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加大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海南省2013年1-8月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针对我省1-8月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省政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加大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力度;责成政府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整改成效。根据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期的实际和省委不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导向,审查批准省政府关于调整“十二五”规划期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的方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同意省政府将“十二五”规划期经济增长年均目标由13%调整为10%左右,以适应转方式调结构和深化改革的需要。财政部代理我省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60亿元的指标下达后,及时审查批准了2013年海南省和省本级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新增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普通公路建设等,同时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去年,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分析会,对优化我省经济运行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我省预算执行以及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旅游市场管理情况、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等专题调研。

  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力度。常委会结合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强调省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协调发展的作用。开展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围绕检查中发现的气象探测环境破坏较严重、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基层气象站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指出要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完善配套法规体系,提高我省气象公共服务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农业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执法检查整改意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扶贫开发,完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绿化宝岛大行动专题调研开展2013年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多家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植树造林的意识,有力推进宝岛绿化。开展我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地方志工作规定执行情况、五保供养工作、华文教育工作、少数民族地区博物馆建设等专题调研,跟踪检查我省宗教工作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加大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常委会于6月及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的执法检查,要求省政府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深入整改,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地位,完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集中时间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切实保护好、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0月中旬,常委会又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巩固和扩大了前期执法检查的成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协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我省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调研。开展困难归侨侨眷生产生活、高中阶段教育学位建设发展、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水体污染等情况的专题调研,跟踪检查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

  加大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突出问题,强调要尽快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聘、管理、考核和参审制度建设,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组织开展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执法调研,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均衡、重刑事轻民行、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力度有待加强、内外协同配合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禁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情况的执法调研。

  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实效。常委会把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作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纠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县人大提出的专题询问“彩排”现象。在对我省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时,改进活动的组织工作,在海南人大网、南海网发布公告以及召开部分人大代表、专家、群众座谈会,公开征集询问议题,增强了专题询问的效果。坚持依法监督与跟踪问效并重,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农业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一抓到底,促进问题的解决。

  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和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去年初召开的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大会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政府领导及省“两院”主要领导,选举产生我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加强人事任免规范化制度建设,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日常接访、网上接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接访,去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62件,网上信访92件,接待群众来访1172批2400人次。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接访协商督办等方式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察督办,使34件信访积案和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健全完善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日制度,去年主任会议成员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13批39人次,督促解决了时间跨度长达31年的涉及三个并场队80多户500多人的牛路岭水库库区移民粮食差价拖欠补偿款问题、澄迈县水灵村村民8年拿不到交通事故赔偿款问题、秀英区荣山村村民东环铁路项目286万元过渡安置费5年不兑现问题等,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努力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大事来抓,在确定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时,充分体现代表议案建议所表达的意志,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件议案有7件已列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交办和督办368件代表建议,306件已经得到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达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重新修订议案提出和办理办法,制定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办法,坚持会前代表团讨论提出议案建议制度,进一步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办理实效明显增强。

  推动建立人大“双联系”制度。人大工作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精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措施要求,首次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3-5名省人大代表;出台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支持和引导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组建了3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小组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代表进一步知民情、传民意、解民忧。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活动,支持和鼓励代表发表意见,直接倾听代表呼声,充分采纳代表合理建议,全年共组织代表7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200多人次参加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座谈等活动,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加大代表培训工作力度,全年举办了2期初任代表培训班,1期履职培训班,共有285名代表参加了集中培训,代表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参加省委及“一府两院”有关活动或会议,为代表发送履职学习资料,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我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西沙开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海南西部开发建设情况视察,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和视察报告,促进了相关工作。

  四、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人大“四风”问题,突出人大特点和实践特色,努力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效。加强学习教育,组织了10次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邀请党建专家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干部和市县区人大领导座谈会,收集梳理了41条“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召开了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各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相互批评坦诚相待,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坚持边整边改,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对机关80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实施30件,宣布废止8件、失效1件,拟修改完善41件,拟制定12项新的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制定或修订出台了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考勤制度等32项规章制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出境出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活动明显规范,人大机关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把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联系扶贫点的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帮助东方市天安乡王沟村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饮水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常抓不懈。首次将常委会委员纳入培训对象范围,通过举办法律和财政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常委会委员的履职能力和议政水平。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机制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认真落实省人大机关“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举办省人大系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增强了人大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继续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省人大机关履职要求的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积极选派干部到市县挂职锻炼和担任驻村扶贫工作联络员,加强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

  积极开展人大对内对外交往工作。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琼检查和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人大外事工作,全年接待侨领代表团2批7人次;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借鉴改革创新人大工作的经验,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中共海南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各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协助支持的结果,也是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积极保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实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及双联系制度还需进一步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际旅游岛的宏伟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紧紧围绕加快形成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加强立法工作

  制定和修改一批重要法规。一是以立法引领和推动深化改革,增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的体制活力。为理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推动先行试验区建设,拟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条例;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企业活力,拟修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拟制定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条例,加紧研究,适时修订土地管理条例;为推动“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完善我省生育政策,拟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创新,拟修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二是以立法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旅游法,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拟修订旅游条例,适时修订旅行社管理规定、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等;为适应我省旅游新业态发展的需要,拟制定自驾租赁车管理条例。三是以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交通问题,审议通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为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保障老年人权益,拟制定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其合法权益,拟修订法律援助条例;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拟制定社会治理综合管理条例。四是以立法强化生态保护,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为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理制度,在“增绿”上下功夫,拟修订林地管理条例;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拟制定生态补偿条例;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拟修订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研究制定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管理条例、节能监察条例、修订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五是以立法推进实施“海洋强省”战略。拟研究制定水产种苗管理条例、修订海域使用法实施办法等。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直接组织起草重点法规、参与法规调研、起草和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法规草案审查工作。创新和完善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法规草案意见,对涉及民生的法规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的范围、形式和法规草案通过前论证制度。充分整合立法智力资源,扩大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作用。督促和指导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与法规配套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紧紧围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

  强化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落实的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拟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农场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海南金融业发展情况、侨资企业投资权益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

  强化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监督。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结合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强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监督。为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高等教育法、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及民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学前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报告、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的专题调研。

  强化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为促进生态补偿机制尽快形成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结合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开展2014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垃圾处理项目营运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强化对公正司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气象法执法检查以及我省民族地区博物馆建设、宗教工作情况调研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的经验教训,着眼完善专题询问的长效工作机制,将事前准备与现场提问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专题询问的现场互动性,提高专题询问的质量和效果。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抓住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其他经常性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重点民生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加强代表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落实好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各项措施。坚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宣传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引导和规范代表积极依法履职。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全面落实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为重点,从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入手,不断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深入开展反对“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健全完善和切实执行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制度为重点,建立转变干部作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岗位锻炼和交流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对我省深化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时代赋予我们人大工作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3日 13:05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