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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综合检查33处省级景区 14景区被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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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开展的全省33处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检查中,总体情况较好的有7个,一般的有12个,较差的有9个,差的有5个。差的和较差的景区全省通报,并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黄牌警告,黄牌警告无果的,将取消省级风景名胜区称号。

  据福建省住建厅介绍,这14个景区多数景区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不足;少数景区尚未设置管理机构,或有机构但无管理人员,致使景区建设管理无序混乱。许多景区的规划编制总体质量不高,有的景区规划范围特别是核心保护范围划定不够合理,对重要资源保护措施不够得当,景区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违法违章建设频发,有的甚至在核心景区进行违法建设。

  比如,宁德市支提山风景名胜区内,寺庙扩建的生活用房规模太大,建筑风格与寺庙主体建筑不协调,景区范围内私搭乱建现象较严重;仙游县九鲤湖风景名胜区存在违规建设寺庙问题,破坏了自然景观;漳浦前亭—古雷海湾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多项房地产项目、工业项目;霞浦东冲半岛大京沙滩存在违规建筑以及乱搭盖现象。

  此外,检查中,发现部分省级风景名胜区出让、转让经营权,景区门票由企业收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景名胜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

  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必须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门票经营权。对已出让或变相出让的,要按规定收回门票专营权。(记者 董建国)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3日 19:22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