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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人民改革改革造福人民

郝欣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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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是改革的主体,改革是为了造福人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高超的改革智慧,加强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坚持改革造福人民的正确方向,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对改革规律的深刻认识,秉持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我们必须确立改革造福群众的理念,提高依靠群众改革的能力,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一、在新的改革实践中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线。在改革实践中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最根本的一条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是改革开放的组织者、领导者,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和根本力量。改革的探索发端于基层群众,改革的成功经验来自于基层群众,蕴藏于群众之中的改革意愿最为强烈。只有把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的改革意愿、基层群众的改革探索结合起来,才能使改革的举措接地气,使改革的决策更科学。否则,就可能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导致举措失策、改革失误。

  在新一轮改革中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首先,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新变化新特点。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和民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群众的新变化新特点,深入研究和把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和政策诉求,分析哪些是共性需求、哪些是个性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并支持改革。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好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其次,要结合新的改革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赋予其以时代内涵。既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改革理念,更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其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既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改革方法,更要确立改革造福群众的宗旨,增强改革举措的实效性;既要坚持“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更要注重把群众的改革意愿和探索经验上升为政策主张,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既要通过推出和贯彻正确的改革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要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

  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为新一轮改革保驾护航

  全面深化改革是开创性事业,不可缺少群众的探索和创造。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并用制度来加以保障。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改革的根本力量在于群众,改革的办法经验来自于群众实践。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善于按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和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的新鲜经验来完善政策主张,越要善于集纳民智、凝聚民心、激发民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夯实坚实的群众基础。只有最大程度地吸纳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保证改革始终拥有众志成城的民意支撑,始终拥有破浪前行的民众动力。

  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广泛社会参与,关键在制度设计。群众说得好:主体不主体,关键看参与;参与不参与,关键看机制;机制好不好,关键在设计。第一,要把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提上工作日程,纳入顶层设计。做到两个方案同步谋划,两项工作同步推进,真正使改革的社会参与实现从点缀性参与到实质性参与、从局部性参与到全面性参与、从选择性参与到常态化参与、从随机性参与到规范化参与的跨越。第二,把社会参与作为制定重大改革决策的必备环节,把群众作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主心骨。制定改革方案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遇到改革难题要虚心向群众请教问计,为提高改革决策科学化水平奠定社会基础。切不可自说自话、关起门来搞改革,更不能异想天开、凭主观愿望拍脑袋行事。第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科协、文联、侨联、作协等人民团体的不同优势,充分发挥其在表达利益、反映诉求、协调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代表和组织各自联系的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厚群众基础。第四,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改革决策的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通过座谈、听证、评估等方式扩大有序参与,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提供智力支持。第五,要及时发现、不断提炼群众创造的生动鲜活的改革经验,并形成工作惯例和常态化机制。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激发人们的改革创造热情,让蕴藏于人民群众之中的改革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使成功经验得到升华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把造福群众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挑战我们改革的勇气、智慧和能力,也是对改革观、政绩观、执政观的检验。能否实现广泛的社会参与、取得令人民满意的改革成效,关键在于是否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造福群众,第一,目的要明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都是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生态权益,让老百姓“钱袋子更鼓”“民主更充分”“精神更愉快”“分配更公平”,子孙万代享受蓝天碧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改革观,强化改革的大众视野、百姓视角,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握和处理改革涉及的重大问题。克服为改革而改革、为政绩而政绩、为执政而执政的误区。第二,政策要精准。在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时,首先要想一想群众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在选择改革突破口上、确定改革重点问题时,要直面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从群众最关心的重大问题入手改起,及时回应群众对改革的新期待。在开展改革过程中的群众工作时,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动员激励群众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奋斗。既要把改革的思路举措讲清楚,又要把对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改革合力。在改革工作考核和干部政绩评价中,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的重要尺度,努力使改革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群众检验,让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4日 10:46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