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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明确省委督导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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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日前,湖南省就认真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建工作做了部署安排,明确省委督导组职责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省委派驻市州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1)传达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市州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活动;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市州提出工作建议;

  (4)对所督导市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5)参加指导所督导市州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

  (6)加强对所督导市州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7)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8)及时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落实中央关于省委督导组下派到市、督导到县的要求,省委驻市州督导组一般分成2—3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副组长带队,负责督导3—4个县市区。

  省委驻市州督导组督导到县的重点任务是:

  (1)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参加县市区的动员会、民主生活会、总结会并讲话;

  (3)在市州党委驻县市区督导组审阅的基础上,审阅县市区和县市区党委常委会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4)在市州党委驻县市区督导组审阅的基础上,审阅县市区党委班子及党政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5)对市州党委驻县市区督导组的工作进行指导。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6日 10:3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