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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0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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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80多万元。”近日,南宁市纪委全会通报,去年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85件(次),立案420件,结案433件,给予党纪处分4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8起,处理10人。因“车轮腐败”倒下的有38人,公开曝光公务用车违法单位37个,车辆627辆次。同时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共为158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在监督检查方面,该市成立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领导小组,就中央、自治区、南宁市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美丽南宁”建设、重大城建项目、整治“两违”等重大部署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两万多个,发出整改督办件3700多份,问责713人。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7日 15:19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