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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认真部署启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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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在继续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精心谋划部署,高标准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迅速开展。

  超前谋划有序推进。省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根据第二批活动单位情况复杂的实际和分类指导需要,增补省委政法委书记为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增补省信访局等5个单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制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先后十易其稿。省委于1月24日召开总结部署会议。各省辖市和县(市、区)党委迅速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聚焦“四风”深入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心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各省辖市于2月20日前全部召开动员会,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将于3月10日前全部召开动员会。

  选优配强督导力量。把组建坚强有力的督导组作为启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组长高配、力量精干、统筹安排的原则配强督导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强化业务培训。省委派出11个督导组下派到市、督导到县,由省委书记、省长及其他9名省委常委担任督导组第一组长,挑选第一批活动中经验丰富、表现突出、为在职正厅级干部的督导组组长继续担任组长,挑选有县(市、区)党委书记经历的副厅级干部担任副组长。为确保第一组长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省委明确了第一组长5项职责:(1)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指导抓好落实;(2)深入调研,发现问题,解剖麻雀,直接指导解决所督导市“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3)了解掌握所督导市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4)参加所督导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指导所督导市做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根据所督导市规模大小,每个省委督导组由6—11人组成,每个组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各抽调1名处级干部参加;督导组成员全部实行出生地、成长地和工作地回避制。专门编制《督导工作手册》,利用1天时间对督导组成员进行培训。参照省委的做法,各市派到县(市、区)的督导组也均由市委常委或其他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第一组长。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29名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第二批活动联系点工作方案,力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省委常委每人联系所督导市的1个县(市、区);省政协主席、省人大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分别联系1个县(市、区);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其他党员副职结合分工,分别联系1个市直部门、国企、学校或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省“法检两长”分别联系1个县级法院、检察院。省委要求省级领导干部在指导联系点工作中突出“四个直接”:一是直接调研,发现问题,聚焦问题;二是直接督促,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三是直接动手,帮助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四是直接指导,解决领导班子建设问题,指导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月10日、12日,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联系点太原市万柏林区,走基层、访群众,听民意、问民生,调研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近日,各位省级领导干部陆续赴联系点调研指导。各省辖市、县(市、区)参照省里做法,分别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第二批活动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09:15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