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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报告:2013年“上下联动”力促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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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年初人民网推出的“2013年两会调查”,近125万人次的网民票选出了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反腐倡廉、住房保障、稳定物价、医疗改革、食品药品安全、法治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及国防建设共十个关注的热点。2014年两会前夕,人民网特别开设《向人民报告》栏目,梳理一年来上述热点领域的政策脉络,回顾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进展,并对2014年作出展望。

  2014年2月中旬,国务院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这已经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第五批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突破口和抓手。2013年,李克强总理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并两次专门发表重要讲话,阐述简政放权和地方政府跟进落实的重要性。

  一年来,全国上下积极实践简政放权等举措。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提升经济竞争力已成为改革共识。

  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涉及职能转变

  2013年两会期间,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出炉。与改革开放以来前六次重大行政体制改革不同的是,本轮改革首次将“职能转变”写入方案题目中。

  “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转变政府职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在两会期间答问时表示,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如果职能不变,一味强调调整机构,把这个机构合并、那个机构分开,会造成运行不畅,形成拼盘式运作。

  在本届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政府职能转变就成为讨论主题。李克强在会上强调,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新一届国务院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问题,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管住管好政府该管的事。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5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修改法律、行政法规时,进一步健全了有关监管制度。李克强指出,在推进职能转变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李克强在8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依法设定行政许可要严格设定标准、严格设定程序以及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对于国有企业的监管也要加强,在完善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走在前列,为转变政府职能积累经验。

  职能转变也是吸引民间投资的必然要求。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指出,更好服务企业需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即使需要审批也要严格规定程序和时限,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此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

  据本网记者统计,在2013年本届政府召开的33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与政府职能转变有关的议题至少出现了15次。

  李克强上任总理伊始就向社会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1/3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即567项。数字显示,2013年,国务院已先后分三批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达221项,重点在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

  “这充分显示了国务院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强决心和巨大勇气。”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指出,随着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入,必须要啃的“硬骨头”势必增多,遇到的阻力势必进一步加大,需要在保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才能真正为企业松绑。

  地方政府跟进落实简政放权等举措

  政府机构改革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职能转变能不能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2013年11月,李克强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对各级政府来说,无论是当前稳增长,还是长远谋发展,都要靠改革创新,这就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下决心破除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的体制机制障碍。

  “地方政府抓经济不是当‘司机’,不是直接开车上路,而是要管好‘路灯’和‘红绿灯’,当好‘警察’。”李克强用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地方政府在未来的角色转变。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认为,各地政府对国务院的简政放权举措,要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全面对照核对,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审批项目作出处理,制定细化的承接方案,确保平稳转移。

  走在中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前沿的广东省,2012年起已做出先期尝试,对省直54个部门1100余项行政审批进行全面清理。在深圳、珠海等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新登记市场主体出现较大增长,截至2013年8月底,深圳、珠海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分别为20.77万户、1.1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27%、37.4%。

  从国务院公布的数字看,市场确已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释放的积极信号有所反应。2013年1月至11月,企业登记数增长25%,其中民营和个体企业增长37%,带动了民间投资以23%左右的速度增长,明显超过了政府性投资增速。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这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全新“试验田”。国家鼓励其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地区逐步落实简政放权的中央要求。2013年8月,北京市启动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99项,下放给区县147项。河南省再减少85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5项,下放管理层级15项,通过合并减少25项。今年2月,重庆市将全市的工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了一半以上。

  据了解,今后省一级原则上不得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一律取消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此外,地方政府今后原则上不再直接投资办企业。这些在上述讲话中提及的举措都将进一步扫清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羁绊。

  “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了经济和社会活力之后,行业和地方刺激经济发展的手段会随之增加,社会组织加速建立和发展,这样经济和社会与政府的内生活力紧密结合,促进政府部门自觉改革,将会显现更加全面的效果。”高小平告诉记者。

  2014年政府职能转变仍“打头阵”

  在1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推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宣布再次取消和下放生产经营领域的70项审批事项,具体事项已在2月中旬通过国发文件形式公布。

  1月15日召开的本年度第二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依旧与职能转变的议题有关。会议认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

  这两次会议,恰好反映出政府职能转变的两方面重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政府职能的履行不仅全面,而且应当正确。在“削权”方面,政府应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在加强管理方面,要提升战略规划和市场监管的水平。

  “这是政府运行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一场改革。”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认为,同时强化“放”与“管”可以避免以前多次出现的“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现象,“放”是有序地放,“管”是有重点地管,二者有机地结合,确保释放活力与加强监管同步推进。

  对于行政审批制度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宋世明指出,为有效防止部门边减边增、明放暗不放、明减暗增,应彻底摸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底数,保证行政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核实后的本届政府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及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在部门网站和中央编办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而在继续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成为今年另一备受关注的政府改革重点。正如有评论所指出的那样,下放审批权之后,无论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都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随着地方“寻租”空间的增大,与投资项目关系密切的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更加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唯有如此,放松审批权才能够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红利。(记者 贾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10:17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