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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 对督导纪律提出“九严格”“九不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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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严格督导工作纪律,树立省委督导组良好形象,确保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日前,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门下发通知,对督导纪律提出“九严格”“九不准”要求。

  通知强调,省委各督导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各督导组组长要强化教育管理,抓好自身建设,确保活动实效。“九严格”“九不准”纪律要求

  具体包括: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传播与中央、省委不一致的言论、信息和消息。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看待干部、反映问题,不准隐瞒事实真相、凭个人好恶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行职责,搞好上下沟通,务求准确、及时;树立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导工作质量,不准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实效。要及时将座谈访谈、明察暗访、调研走访和整改落实等情况,认真记入《督导日记》。活动结束时,《督导日记》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不准违反原则透露督导单位民主测评结果及收集的意见,不在公共场合谈论督导工作中的敏感事项,不泄露工作秘密。

  五是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厉行勤俭节约,

  不准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住宿方面,以标准间为主,省级干部可以住普通套间,不在高档酒店住宿或开会,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摆放鲜花和水果。巡回督导期间,原住宿房间应办理退房手续。就餐方面,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律安排自助餐(四菜一汤),一律不上香烟和高档酒水,不接受宴请。出行方面,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不得警车开道,不借用督导单位车辆或让督导单位加油,不游览风景名胜区。

  六是严格遵守调研纪律,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轻车简从,与群众直接接触,听取真实意见,不准擅自召开大型汇报会、搞层层陪同,一般性调研不报道。调研要聚焦“四风”,解剖麻雀、发现典型,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整改落实提供支持。

  七是严格遵守信访纪律,对群众反映的线索和问题,要按照程序办理,并注意保密;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要认真填写《群众工作日记》,分类建档,及时交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不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推诿应付、不了了之;对办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是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准无故请假、缺席,督导期间不单独外出和在外留宿。离开督导岗位,须经督导组组长批准同意。请假5天以上的,须经所属联络组组长批准同意。

  九是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从严要求自己,管好八小时内外,不准接受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在督导单位报销费用或借督导之机谋取私利。

  通知指出,督导工作实行督导组组长负责制,各督导组组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副组长要履行直接责任,加强对督导组的从严教育管理,并自觉接受督导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各督导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记者 李旭兵 通讯员 易善连)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1日 16:55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