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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活动及时政新闻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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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关于精减新闻报道的要求,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就进一步改进完善领导干部活动以及时政新闻报道工作作出补充规定。

  在印发的《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及时政新闻报道的补充规定》中,对省级领导干部活动的新闻报道,在版面、条数、字数、时长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补充规定》指出,领导干部活动及会议的新闻报道在《青海日报》要闻版的同一版面总体篇幅一般不超过半个版,数量不超过4条,《青海新闻联播》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条数不超过4条。

  《补充规定》指出,要严格控制会议新闻报道量,除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不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工作会议、工作调研的新闻报道(不包括省委全会、省委重大部署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青海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文字稿不超过800字,《青海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45秒。其他省委常委、省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调研、慰问、外事等活动,确有报道必要的, 由各办公厅向新闻单位下发书面通知后予以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青海新闻联播》播出时长不超过1分30秒,不出同期声。

  《补充规定》还对省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新闻报道、在新闻版面上刊发署名文章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2日 14:36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