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风肃纪、取信于民,抚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用铁的纪律促进作风转变,对于“四风”问题和庸懒散奢贪行为坚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
2013年,抚顺市纪委先后多次对党政机关、基层站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46家单位进行了曝光,2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165人,严肃查处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涉及的12名党员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春节前,抚顺利用短信、政务微博向全市近千名领导干部发出廉政提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请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全市组成40多个暗访组,对221家各类餐饮娱乐场所,47家商场、超市、土特产品店开展明察暗访,对公款消费、虚开发票、公车私用进行严查。
不仅仅是春节,抚顺市纪委抓住每一个重要节点,逐一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力促作风转变。 2013年清明节期间,抚顺市纪委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市11家公墓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中检查,对涉嫌参与扫墓的近百辆公车进行了曝光,对查实的11位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抚顺针对全市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专项治理,组织全市有子女升学的共97家单位1449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开展了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符合清退对象的33662名干部职工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卡”,全部作出“零持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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