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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检监察报评论员:强化自我监督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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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这是创新监督制度、强化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从自身做起,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持久恒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但我们也要看到,仍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消极应付、执行不力,管不住腿、管不住嘴、管不住心,知纪违纪,影响恶劣。不久前,中央纪委通报的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带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沉痛、警示极为深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理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零容忍,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样才能在抓执纪监督问责时更有底气、更有硬气。
  
  实践告诉我们,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而且有的会变本加厉。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更艰巨的工作还在后头,特别是使广大党员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不习惯到习惯、从外在压力到内生动力转变,还需狠下功夫。只有严肃执纪,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并建立公开曝光常态化制度,才能形成有力震慑、使之“不敢”的氛围;只有发扬钉钉子精神,扭住“四风”、持续发力、环环相扣,“螺丝”越拧越紧,才能从根本上打消一些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转作风成为一种常态、一种自觉。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带头强化自我监督,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使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以扎扎实实的新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16: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