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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者反自身“四风”让百姓信服

杨柳新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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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常委会2月28日召开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创新监督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过去的一年,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大力纠治四风,措施密集,手段翻新,成效有目共睹,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也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尊重。但是,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是,反腐败越深入,腐败越隐藏,打“老虎”拍“苍蝇”担子越重,“四风”问题一时难除,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才能对腐败“零容忍”。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站在反腐前沿的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岗位风险和人情干扰,面对或明或暗的诱惑,81万多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个别问题干部在所难免,然而,个别违反“四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极大地损害纪检监察队伍清正廉洁的形象,不点名道姓通报不足以让公众信服。毋庸置疑,此次中纪委采取“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既是解决纪检队伍“灯下黑”问题的一剂良药,更是显示了中央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信心。

  一句格言警句说得好,“正人先正已,身教重言教”。在反腐高歌猛进、反腐任务日重的当今,点名通报公开曝光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是不护短、不遮掩、不隐瞒,也体现“正人先正已”监督制度的创新。诚然,点名通报公开曝光的做法,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是一种“身教重言教”警示教育,体现反腐不留死角,没有“禁区”,不设“特区”,让百姓信服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口号。

  众所周知,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与生活中,更应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当好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做到“执纪者先守纪”。同时,又要以比普通干部更加高的标准主动严格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做到“监督者受监督”。通过减少或消除“灯下黑”的现象,锤炼和塑造过硬的政治品格,提振反腐铁军威性,惟有如此,才能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底气、豪气、勇气,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以反“四风”的显著成效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4日 15:2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