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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要走好群众路线

湖南省怀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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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组织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打基础的重大使命,更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政治立场,增强群众观念

  以群众为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要把服务群众作为组织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组织工作的第一信号,及时回应群众对基层党建、干部选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关切和诉求。

  以群众为师。组织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只有真心诚意向群众学习,努力汲取智慧和力量,才能使组织工作更有生机、更有作为。实践证明,组织工作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四议两公开”、“一会四评”等,都是来自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组工干部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善于从群众鲜活的实践中吸收养分,从群众丰富的创造中提炼经验,不断破解组织工作难题。

  以群众为镜。常用群众这面镜子去审视、反省、改进组织工作,弄清群众期盼、找准工作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组织工作决策是不是顺民心,政策制度是不是合民意,干部任用是不是孚民望,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请群众评议。

  坚持植根基层,夯实群众基础

  扩大组织覆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新兴行业领域中必须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着力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的有机统一。要在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组建“两新”党组织,采取挂靠建、联合建、派驻党建指导员帮助建等多种形式,注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流动人口聚集地、商铺楼宇等薄弱领域组建党组织,基本做到应建尽建,使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工作践行群众路线,就要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在农村、社区建立“党代表工作室”、“党员接待室”,定期接待群众;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设立村民事务代办中心,推行群众事务全程代办制度,实施基层党组织网格化管理,用全覆盖的工作和零距离的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坚持发扬民主,保障群众权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民主权利观念普遍增强,对组织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日益高涨。组织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应坚持发扬民主,顺应群众期待,满足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切实保障群众的权利。

  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四权”。要把群众参与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途径,认真落实群众对选人用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将党的干部政策、标准交给群众,把选拔的职位、条件向群众公开,把拟选用干部的情况介绍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更好地让群众表达意愿。实际工作中,除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之外,应按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有关干部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定期公开干部选任、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群众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评判权。基层党建工作的每项举措、每个载体、每个典型都要由群众来评判、由群众来检验。发展什么人入党,要认真征求群众意见;选拔什么样的同志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广泛听取群众建议;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请群众参与评判。实践证明,基层党建工作只有让群众参与和评判,才更具生机和活力。

  坚持公道正派,确保群众满意

  选用群众公认的好干部。群众是选人用人最好的“伯乐”。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就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注重在基层群众中、在民声口碑中了解干部的德才,用群众的慧眼识别干部,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充分尊重和征求群众的意见,使那些一心为民、埋头苦干、深受群众信赖与拥护的干部及时进入组织选拔视野,使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具有较强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好干部及时得到提拔任用。

  健全群众关切的好机制。工作实践中,组织系统要以“群众需要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为重点,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组织系统专网,及时发布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广泛收集了解群众诉求,探索网上群众工作的新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举报、限时办结和专人督办等制度,为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心声开辟“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5日 13:5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