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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节省三公经费用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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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东方市委组织部获悉,从今年1月开始,东方再次提高农村(社区)年办公经费标准,达到2011年标准的3倍多。

  据介绍,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东方市以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要抓手,把破解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为目标,在人、财、物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今年开始,东方市从压缩的“三公”经费中,每年安排460多万元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办公经费。2011年,东方市制定的农村(社区)年办公经费标准为人口在999人以下的为6000元,人口在1000人至3000人的为8000元,人口在3001人以上的为1万元。新标准分别将3类农村(社区)年办公经费增加到2万元、2.5万元和3万元。

  同时,东方市把改制后的华侨农场5个场队列入补助范围,参照农村(社区)的标准,每年给予每队2.5万元办公经费,确保场队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东方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大向基层组织的财力倾斜,将有效缓解目前东方市村(居)两委“无钱办事”的窘境。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10:14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