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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纪检干部违纪违法匿情不报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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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出《关于公开曝光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要求提出四点要求。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严守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纠正“四风”,牢固树立执纪执法者更应带头遵纪守法、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任何情况下不越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

  二、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党内生活,严明纪律约束,强化实践锻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培训、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坚决纠正“四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组织机构创新,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严格责任追究,铁腕执纪,铁面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彻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袒护。

  四、公开曝光违纪违法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案件,要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向驻部组局报告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驻部组局将按要求向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并在部门户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06:3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