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简政放权彰显群众路线本色

中共辽宁省抚顺市委 杨倩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2013年3月以来,国务院先后召开四次会议,推进落实简政放权。从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到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从为确保机构职能转变各项任务落实而发出的“动员令”到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无不展现了中央政府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

  简政放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源动力,是激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点。简政放权既要把该放的权放掉,又要把该管的事管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合理精简机构,适度下放权力,将公共资源整合下沉,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为民众提供更多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可以说,简政放权是对群众路线的践行,是对民意的体现,是对民利的维护,是对民权的保障。

  其一,简政放权尊重公众意愿。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简政放权要顺应民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于行政效能、公共服务以及合法权益的诉求呈现出高标准、严要求的趋势。据《人民网》两会期间的民意调查显示,80%以上的网民认为目前我国行政体制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机构臃肿、职能交叉、管理层级多、行政效率低,行政审批手续繁琐、法律监督缺位等方面。而这些问题归结起来都属于政府职能转变的范畴,因此,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又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

  其二,简政放权惠及百姓利益。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是简政放权的为民重点。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指出,明确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能够解决,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提出对同一事项,在一个管理环节设定行政许可能够解决的,不得在多个管理环节分别设定行政许可。由此可见,改革措施切实可行,契合百姓需求,把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力图使群众得到实惠,为其提供便利有效的服务条件。

  其三,简政放权接受群众监督。放权不是只放不管,放权一定要放稳、放好、放到位。要避免放权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的出现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责任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民有权拓展参与渠道,表达合理诉求,对下放、保留和终止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以确保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防止权力腐败问题的滋生。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01:41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