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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党校制定四项制度 建立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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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发挥校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形成进一步加强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江苏党校校委会近日专门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四项制度,分别是《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校领导班子进一步转变作风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议事规则》突出强调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校委会议事范围、议事内容、决策程序、会议制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努力提高校务委员会议事水平。

  《转变作风意见》强调校重要决策事前征求意见、事后及时通报;指出校领导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每年选择1—2个专题开展调研,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效果;提出建立校领导“三联系”制度,更加深入联系主体班、教研部和基层党校;强调建立校领导抓工作落实制度,校领导一般不再担任主体班等授课任务,集中精力履行领导职能,集中精力抓管理、带队伍、促落实;强调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的篇幅、数量,严格控制在校外召开会议,行政工作会议一律不在校外召开。

  《校委中心组学习意见》对校委中心组人员组成、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学习规划、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保障等五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校委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研讨交流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每年在省级以上报刊至少发表1篇学习体会文章。

  《公务接待规定》对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报批审批、具体事项、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作明晰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01:43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