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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执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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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持之以恒解决好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两问题”,强化制度执行,改进调查研究,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四个带头”。

  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党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中央、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坚持用最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道德防线、不触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品格,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持之以恒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两问题”。班子成员间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自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无私无畏、勇于担当。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守组织纪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带头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规定、按制度、按程序办事。要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重大事项必须请示报告。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认真学习制度、切实执行制度,自觉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使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带头开展调研。带头开展调查研究,要带着问题下基层,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调研结束后,要拿出有价值的、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

  通知重申,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到边界迎来送往。不举行迎送仪式,一般不献哈达。二不准搞层层陪同。领导同志下基层开展工作,地市纪委书记可不陪同。三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交通工具等。四不准安排宴请。一律吃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饮酒。五不准安排出席剪彩、奠基、庆典和题词、题字等活动。六不准安排到商业性休闲娱乐场所唱歌、洗浴、观看文艺表演等。七不准安排游山玩水。除工作原因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旅游。八不准赠送礼品。不送烟酒、纪念品、土特产等。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07:3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