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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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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通过网站《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是总局为落实中央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和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的,共34条,包括7个方面的规范制度: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主要内容有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业务要诚心,对待批评要虚心。解答疑问讲法律,做到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业务讲原则,做到依法依规、积极务实。岗位负责,做到恪尽职守;工作专心,做到聚精会神;办公文明,做到整洁有序。实行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大厅设置办事指示牌、标识牌等,便民利民,推行网上办公。严格服务纪律,加强服务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窗口服务规范》的制定实施将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对形成窗口优质服务长效机制将发挥积极作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11:58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