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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治标为治本赢得“拐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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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漫画

  3月10日下午,曹建明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透露,2013年,检察机关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另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2013年,31名中管干部被查,18.2万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30420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受访人:

  庄德水: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柏维春:东北师范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

  黄红平:南通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

  廉政周刊QQ群检察官

  3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消息称,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进入2014年后第四位省部级高官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数十次。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也多次强调指出,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治标 让社会公众树立起了信心

  记者:2013年的反腐成绩,可以说是可圈可点,治标反腐为治本赢得了时间,赢取了民心。对此,您有何评价?

  庄德水:治标的关键在于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取信于民。社会公众评判中央反腐工作,既有一个客观的数据认识,也有一个主观的生活感受,更有一个切身的参与体验。治标反腐让社会公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这个决心表明反腐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到政权的生死存亡,中央反腐不是简单的号召,而是雷厉风行的实际行动。治标反腐让社会公众树立起了反腐信心,激发起了参与热情。

  反腐是民心所向和民意使然,强调治标可以凝聚民心和表达民意,让反腐工作获得社会公信力。社会公众是反腐的重要力量,在治标反腐过程中,他们能够借助新媒体,实行网络监督,提供举报信息,参与“围观”,形成反腐的社会网络。

  柏维春:2013年反腐成绩斐然,首先应归因于“先惩处后治理、先治标再治本”的腐败治理策略。治标有助于加强公众对党的信任与认同感,无疑会为治本奠定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

  黄红平: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让人们对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底气。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治标与治本是辩证统一的,治标是治本的基础,治本是治标的结果。如何铲除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世界上成功的反腐败案例表明,领导者的政治决心和人民大众的支持是两大决定性要素。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掀起的反腐风暴有效回应了社会反腐诉求,广大民众相信党和政府是真正下大力气惩治腐败,敢于发声举报贪官,比如老百姓积极参加网络反腐。这是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的根本力量。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冯营营:2013年,我们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起,其中中央储备粮系统腐败案件12起。这些案件的查处,惩处了一批偷“食”国家和人民之“黍”的“硕鼠”,为中储粮系统完善监管体制提供了借鉴。

  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邹顺平:我们院施行“一案一检察建议”,深入发案单位督促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发生。

  治标 抓大抓小抓早举措已见成效

  记者:2013年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措施,这些抓大抓小抓早的举措是否已经遏制了腐败势头?

  庄德水:根据“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新思路,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频频打出密集的“组合拳”,包括案件查办、巡视监督、干部约谈、报告抽查以及对纪委系统内设机构进行优化重组,一环扣一环,对领导干部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更重要的是,强调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求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并且,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围绕重大节日关口,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作风建设,强化作风常态化制度的硬约束。这些抓大抓小抓早的战略性举措,切中了官场流弊和官风痼疾,阻断了官员特权利益的渗透和扩张,净化了原有的官场生态环境并纠正了陈旧的官员思维,为治理腐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治本”的轮廓也将逐渐明晰。

  柏维春:2013年反腐成绩斐然。这一方面源于党和国家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另一方面得益于2013年密集出台和实施的体现“抓大抓小抓早”要求的规范和举措。一年中,31名中管干部被查,体现了“抓大”显著效果;18.2万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表明了“抓小”收到实效;30420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则是“抓早”的功效。这些数字表明,抓大抓小抓早的举措已见成效,腐败势头初步得到遏制。

  黄红平: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反腐败斗争胜利,关键取决于最高领导层与广大民众的互动。仅有最高领导层的行动,没有老百姓的呼应;或仅有老百姓的诉求,没有最高领导层的呼应,都不能取得反腐败胜利。

  总的来说,2013年是新时期中国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拐点之年。当前的治标为未来的治本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方面,中央高层率先对全党全社会提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打铁还靠自身硬”的要求,且身体力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了榜样。另一方面,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人民群众进一步看到中央反腐的决心、打击的重点和力度,增强了廉洁的制度基础;与此同时,逐步修订、出台各项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制度执行力,已经开始在社会上形成了“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制度约束环境。

  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张绍勤:当前,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贪腐、不廉洁、铺张浪费的问题比较普遍,对这些“苍蝇”的查处,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反腐热情。

  甘肃省山丹县检察院石文纲:2013年我们院严查了发生在关闭落后小企业补助资金背后的渎职犯罪,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

  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郭永刚:我们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既查大要案,也抓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深入各行业开展预防,群众的反腐热情有了很大提高。

  治标 “做官”回归公共职业本质

  记者:一批“老虎”落马,显示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这是否已经对腐败分子形成了震慑作用?

  庄德水:当前反腐之所以能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中央高层的政治决心和权威主导。简单地说,既有中央示范、民众参与因素,也有基层官员畏惧丢官、行为收敛的因素。特别是在当前,一大批官员因为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实名曝光,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此,很多官员认为官越来越难当了,这说明,治标反腐已对官员的心理、思想和行为形成了震慑。在震慑面前,官员的特权利益被大大压缩,官僚风光不再,“三公”消费、“四风”问题得到了一定治理。可以说,随着反腐败的进一步深入,人们更加看清了“做官”不是一项特权,而将回归其公共职业的本质,秉承其公共服务的要求。

  柏维春:目前,官场中出现了“当官无用”、“当公务员不如辞职经商”等一些消极言论。类似言论实际上是一些公职人员面对大力度惩治腐败和治理“四风”强大攻势而发出的“不安”心态外显。这些言论一方面证明了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和实际效果,另一方面反映了一些人做官的真实目的和腐败的思想根源。

  黄红平:2013年中央严惩腐败,已经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作用。老百姓普遍认为,党风、政风、民风,相对过去有明显好转。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加大,贪腐行为的揭露率和惩治率明显提高,大多数官员不敢以身试法,而且随着各种制度的具体化、明确化、详细化,获得灰色收入的渠道被堵塞。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官员应当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作一种“负担”。这是因为,当权力是“负担”时,官员就不会上蹿下跳,为己谋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更应是共产党人的品格。当官就是做好人民的勤务员,为人民谋福祉。这是我国官员的职责所在。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勇:2013年,我们院不断强化预防调查、预防咨询等预防功能,开通“职务犯罪预防”官方微博,探索推行预防约谈和特邀咨询员制度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李浣:2013年,我们院建立了涵盖辖区600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职能的信息库,推进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建设。在前不久召开的我区两会上,代表委员高度肯定了我院的惩防职务犯罪工作。

  治标 要形成反腐败的全社会、全舆论氛围

  记者:“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意味着要治标形成一个全社会反腐的社会氛围,为治本打造基础,您认为这一社会氛围是否已经形成?

  庄德水: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一年多的反腐思路调整和创新,治标反腐的社会环境已经初步形成,这基于两个判断标志:一是社会公众对反腐工作的认识态度已经发生转变,既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也看到反腐工作的成效;二是社会公众对反腐工作的参与程度已经越来越广,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离不开社会公众的信息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反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然,受现行反腐体制机制的限制,治标反腐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发展,一要实现制度化保障,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二要强化工作指导,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制定出台专门的让人民群众来参与反腐倡廉的工作意见,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法制意识,实现反腐参与的有序化;三要强化重大案件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借助公共媒体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把治标成效切实转化成治本成果,形成全社会反腐的社会氛围。

  黄红平:从目前形势看,全社会反腐的氛围正在形成中。实际上,反腐败斗争要真正取得成功,其最深厚的伟力在于民众。应该说,在反腐败问题上,我们不缺智慧、不缺举措,缺少的是将最高层坚定反腐的决心与民众的廉政自信、廉政自觉的有力结合。这就要求中央在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打击腐败的同时,要深入宣传反腐倡廉成效,使老百姓共鸣,树立信心,敢于实名举报贪官。

  柏维春: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惩治腐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得以推进并初步见成效,但若说已经形成一个全社会全舆论反腐的氛围,则为时尚早,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老虎’过街、人人真打”的社会氛围,只能说造成了逐渐强大的声势。如治标环节“点到为止”,过早地过渡到治本阶段,治标的成果将难以保持,人民群众刚刚树立起来的信心必遭受打击。所以,在腐败治理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背景下,形成全社会反腐的社会氛围,实现“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目标,应该经历一个“治标——治标为主、治本为辅——标本兼治——治本”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王成艳:2013年,我们院深入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城乡建设规划与房地产开发、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案件,受到人民群众点赞好评。

  安徽省舒城县检察院刘景亮:2013年我们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6起。作为检察战线的新兵,这一年多来,我看到腐败分子得到惩处,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心中的成就感足以扫去那些疲惫,不为别的,只为心中一直坚定的法治梦!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11:42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