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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落实“三转”要求 攥指成拳 严肃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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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江苏省纪委的部署,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攥紧拳头,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厘清责任,聚焦职能转变

  苏州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凝聚全系统力量,争取各部门支持,合力落实转变职能的要求。

  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市纪委、监察局着眼于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效能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以及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通过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市纪委办案人员增加了7名。

  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围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市纪委、监察局对原来参与的162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调整,精简143个,保留19个,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

  整合网络资源聚力量。加强网络监督,主动适应网络时代要求,将原有的“廉石网”、“寒山闻钟”论坛、“廉石声音”微博等三大纪检监察网络宣传阵地合为一处。对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特色,将网站办成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阵地,积极主动回应舆论关注。

  突出主业,聚焦方式转变

  苏州市纪委、监察局准确把握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做到乘势、择机、借力、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主业,全力以赴履行主责。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40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的案件1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8亿余元。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高压惩腐,头两个月,全市已立案123件,其中乡科级案件13件、县处级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8721万元。坚持“抓早抓小”,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畅通举报渠道,统筹优化来信来访、网络举报、“12388”专线电话、领导信箱等举报受理平台,确保群众可全天候无障碍反映问题。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建设,完善委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首接首办责任制、信访预警工作制和新进机关人员跟班锻炼制等,健全案件有效查办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全过程管理,委局领导按照分工,对可查性强、上级交办、涉外举报和其他重要线索进行集体审查评估,深入排查筛选。去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共移送案件线索1849件次,立案查处808件次,与2012年相比分别上升了20.2%和7.5%。

  铁面执纪纠“四风”。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作风建设规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作风建设规定刚性执行。制定《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建立党委、政府、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全市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市纪委约谈部分县(市、区)纪委和派驻、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力戒“四风”。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去年,全市累计开展明察暗访546批次,共查实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接待、私设小金库等问题36起,对41人进行了问责追究。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去年全市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礼券、购物卡775.3万元。注重从源头上纠正“四风”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从国库支付中心入手,对全市300多家财政预算部门和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梳理出4类39家单位50条问题线索,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跟进处理。

  严肃纪律,聚焦作风转变

  苏州市纪委、监察局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带好队伍,不断改进作风,切实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

  正人先正己,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创新调研方式,建立重点课题项目研究制度,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安排,负责2个课题项目,以课题研究为统领,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培育推广创新工作。精简会议活动,去年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有2个。大幅精简文件简报,与2012年相比,2013年全年发文下降19%,对外发送纸质公文减少38%。加强外出考察学习管理,2013年出国(境)经费比上年下降49%。

  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月20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狠抓“作风”这个核心,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主题开展讨论。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干部到常熟市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举行“重温鱼水深情、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学习活动,集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反对“四风”的坚定决心和查找解决问题的自觉性。

  强化管理约束,严防“灯下黑”。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因失职、失信、失误影响机关秩序和形象的,分较大过错和一般过错进行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视作风问题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完善《苏州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链接:

  记者对话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广智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请您结合苏州实际,谈谈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要把握好哪几个方面?

  周广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三转”相辅相成、有机统一,转职能不转方式是空谈,转方式不转作风没有效果,必须坚持同步推进、系统部署。

  突出主业主责。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中心任务,攥指成拳,以求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真转快转主动转,大力削减议事协调机构,抓紧调整机关内设机构,力争尽快到位,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

  增强监督能力。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强化问题导向,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加强执纪问责工作,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提出监察建议、实施责任追究等措施,对过程与结果双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依法行政;由支持性的监督向监督性的支持转变,推动职能部门规范程序、提升绩效;由以事为主的监督向以人为主的监督转变,做到以人为中心、以权力为主线,被监督对象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就监督到哪里。目前,苏州市已逐个约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求他们积极认真履职。

  深化制度建设。实行“三转”,制度保障很重要,苏州市深入开展重点课题项目研究,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切实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基础、增强后劲。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专门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执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反腐败法制化水平。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4日 14:4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