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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广电总局纪检组长:不少单位几年未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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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召开查办案件工作会议,通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对报送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提出要求。总局党组成员、驻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出席会议并讲话。驻总局监察局长范玉刚通报了一年来查办案件情况,案件检查室就案件线索处置提出要求。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直属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信访、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李秋芳指出,本次会议是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办案主责的一次推进会议。党的十八大以来,总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案件工作方面采取措施,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不少单位几年未办过案,这里不排除有的单位风清气正、无案可查,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不想办案和不会办案问题。有的单位缺乏主动性,只等有信访举报才去办案,不会通过听取群众意见、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有的单位接到信访举报,不组织核查证据,只找人简单问问了事;有的单位查办案件中遇到困难就退缩;有的单位落实总局纪检监察建议不够得力。这要引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的高度重视。

  总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办案件工作切实摆到主责位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处理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组织梳理本单位的信访举报,凡应查未查的,凡对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管辖范围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尚没有与总局汇报沟通的,凡总局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尚未落实的,都要一件件梳理清楚,逐件作出处置安排。要建立完善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使接到的信访举报和查办的案件件件有着落。

  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把依纪依法思想贯穿查办案件的全过程。要严格办案程序、时限和保密纪律,严格案件分类和分级管理。坚持抓大不放小,既严肃查处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又坚决查处一般公职人员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案件。从今年起,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拉袖子谈话制度,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案件剖析和统计分析工作,注意利用查办的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形成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合力。明确各单位办案权限及职责,通过建立报送案件线索处置情况制度,进一步严格案件分类分级管理,凡属于组局管辖范围的副局级以上干部的信访举报,由组局提出办理意见,各单位接到信访举报要报组局统一管理,不能擅自处理、留存或销毁,凡属于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的检举控告,要报组局统一管理线索。通过现场会商、跟踪重要案件查处、协助查询银行和工商资料、请中央纪委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对直属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指导。通过建立总局办案人才库,整合总局办案力量查办重大案件,在办案实践中锻炼办案队伍。根据履行监督办案主责的要求,选用德才兼备的纪检监察干部。

  驻总局监察局局长范玉刚通报了2013年度总局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情况。2013年,总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查办案件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以往有效做法,采取新的有效措施,有力推进了总局查办案件工作。拓宽信访渠道,注意从审计、巡视等专项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尤其是下半年总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配合督导组认真收集、处理和反馈了活动期间的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对反映领导干部“四风”方面问题抓紧核查,既有力支持和配合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又拓宽了案源。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加大与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联合办案力度,协助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在核查手段和处分处理上给予支持。组局主动深入到案发单位摸清举报多发原因,沟通情况,促进案发单位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建立完善了“抓早抓小”的办案机制,对所有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不放过,均有结论与说法。加强了直属单位查报结果件的督促、审核工作,全年查报结果件上报率大大提升,质量也有较大提高。2013年总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共计485件(次),比去年同期增加121件(次)。共初核166件,已了结143件,立案9件,已结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会议对报送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提出要求,决定建立总局办案人才库,要求各单位提名考察副局级以上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以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会同总局人事司为主,提名和考察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事前书面征得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的同意。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06: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