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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永恒主题

重庆市纪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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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内涵,把群众路线这一永恒主题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工作成效由群众检验。

  坚持群众路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宝贵经验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协力推进。

  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加强革命军队的纪律建设,提出了要依靠民主、依靠人民监督来克服党内腐败问题的重要思想,形成了以群众观点为核心的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使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针对全面执政后面临的脱离群众和腐化变质的风险,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发动群众来揭露和清除党内的腐败现象,开展了整党整风、“三反”、“五反”等反腐运动。在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道路进行了全面探索,充分认识群众在发现、揭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引导群众参与反腐败,努力探索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和方式,并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中明确提出“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请群众帮助找准找实“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措施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反馈,活动成效交由群众评价。

  实践充分证明,坚持群众路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保持正确前进方向、拥有广泛群众基础、获取不竭动力源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就是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就是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教育,筑牢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为民务实清廉既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最根本的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上的“钙”,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要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要加强纪律和廉政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坚决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正风肃纪,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歪风邪气真抓实纠,敢于斗争,方能彰显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决心,方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监督执纪,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和曝光违纪违规行为。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强化纪律约束,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和切实整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对拒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严肃教育和查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督促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控制、精打细算,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要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鸡脚杆上剐油”等不良作风问题,确保民生政策惠民安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认真解决行政服务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中梗阻”等作风问题,营造便民、快捷、高效的发展软环境。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及时受理关于作风问题的投诉、举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最重要、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当前,尤其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生资金管理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也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加大治标力度的同时,要注重深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消除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滋生的体制机制弊端。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一切依靠群众

  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基础和力量源泉。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发挥好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反腐败意识和参与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六进”活动,培育反腐败人人有责的公众意识,增强社会廉洁正能量。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党纪法规、成效经验,宣传腐败的危害、群众在反腐败中的地位和参与的方式方法,传递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提高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畅通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监督。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民生政策制定论证、听证制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群众依法监督,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开展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坚决消除各种人为障碍,严肃惩处打击报复行为。深入推进集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电话等多种媒介于一体的公共政策宣传、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沟通对话的“快车道”。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推动网络监督依法有序进行。

  尊重群众,汲取群众反腐倡廉智慧推进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当前,要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参与,及时总结推广群众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获取不竭动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成效必须坚持由群众检验

  “知屋漏者在宇下”。群众生活在社会方方面面,对党员干部作风如何、廉洁与否最有发言权。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以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回应关切,及时让群众了解、评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焦点。要定期做好查办案件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让群众评判。要适应新兴媒体发展,加强纪检监察互联网站、政务微博建设,及时、快速传递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信息,让群众准确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对网络公开举报的涉腐涉纪问题,在查清事实后要及时公布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公信力。

  倾听呼声,建立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和特邀监察员工作,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广泛、深入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按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作出经得起群众检验的实绩。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15:23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