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吉林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整改意见,吉林省纪委组织全省各级纪委开展了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3月19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坚决克服“一阵风”的思想,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令行禁止,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近期吉林省查处的违规购买购物卡、婚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大吃大喝等8起典型问题是: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立“小金库”,违规购买水果、购物卡送礼,违规发放福利补助,局长崔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职;财会科长崔元禄、出纳洪莲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调离财会工作岗位;副局长姜建宏、徐荣福、邵思明被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

  四平市铁东区交通管理处违规购买购物卡,主要责任人铁东区交通管理处处长门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江市新市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凤雷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违规购买购物卡、服装、烟酒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白山市江源区大阳岔镇党委委员、路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宋国志违规为父亲举办寿宴借机敛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大阳岔镇党委委员、路庄子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长白山开发区池北区第三小学副校长李国华操办女儿升学宴借机敛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梅河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柳军、食品稽查分局副局长张宏、技术科科长闫丽红和市卫生监督所学卫科科长孟维静、市疾控中心环境危害因素监测二科科长杜跃军、市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冯殿生等人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时间到歌厅娱乐,柳军、张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闫丽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跃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孟维静、冯殿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榆树市太安乡劳动保障事务所举办培训班期间公款大吃大喝,主要责任人该所所长菅延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舒兰市溪河镇党委书记谢占宏利用村“三委”换届之机,向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收钱,带领机关干部大吃大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聚焦问题,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举一反三,深入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吉林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17:0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