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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严管干部 安庆出台八项规定整肃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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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安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提出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出台八项规定,全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今后,在安庆市,凡是违背“三严三实”精神,存在政治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以及省、市委有关规定、生活作风不检点等八种不当行为的干部将一律不予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严肃处理。

  规定提出,在安庆市,凡是有以下八种行为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严肃处理: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当言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不信马列主义,看相算命、求神拜佛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应干不干,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敢担当、推诿扯皮,落实任务打折扣,情节严重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急功近利、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中上报统计数据浮夸“掺水”,个人重大事项虚报瞒报,年龄、工龄、党龄及学历、工作经历等“三龄两历”弄虚作假的;家庭矛盾突出,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记者 胡劲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0日 11:47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