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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热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内涵 建设诚信社会要从制度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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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高岳

  记者街采:你理解的“诚信”是什么?

  受访者:家庭英语教师 周丽红

  地点:国贸地铁站

  回答:诚信就是信守诺言。对自己而言,是不虚伪不做作;对他人而言,是值得信赖可以托付。

  受访者:北京市某大学在读研究生 申华洁

  地点:大学校园内

  回答:诚信就是不欺骗,有信用,坦诚相待,言而有信。

  受访者:北京某IT公司技术人员 叶飞

  地点:酒仙桥颐堤港商场门口

  回答: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让人觉得安全、放心,这应该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底线。

  中华民族在创造灿烂文明的过程中,构建了诚信守义的优良传统,并将其作为修身齐家处世治国的必备美德。早在先秦时期,儒家就提出了“诚”“信”概念。

  毫无疑问,诚信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基,亦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位列其中。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于诚信的议案、提案也有不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在全国“两会”上表示,诚信在中国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我看来,做老实人说老实话,是天之道,是所有万事万物本体的基础。只有符合了道德信念,人与人之间才会有安全感,才会相信社会是幸福的”。

  诚信与失信的成本

  在利益追逐和缺少规制的环境下,失信行为赢得了生存空间。许多人产生幻觉——失信可以“赚钱”,诚信还会亏本

  刘恩连是安徽省全椒县白酒村的一个普通农妇。5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

  当时有人建议刘恩连,回云南老家算了。

  刘恩连却说,我有两个女儿,还有年迈的婆婆已经70多岁了,我要是走了的话,她们该怎么办?还有就是老公有病欠下来的钱,当然应该由我来还。

  5年来,刘恩连一笔一笔偿还着丈夫留下来的债务。

  债权人曹文翠被刘恩连的举动所感动:“我这个钱就不准备叫她还了,因为她带两个小孩,还有婆婆,过得很艰难。她说我还想还,听到这个话我很感动。”

  与上述案例形成反差的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见义不为等问题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关于道德滑坡、失信的话题经年不断。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管理所所长伏绍宏认为,社会关于诚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个别地方默许、支持甚至纵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干预市场正常秩序;政策不稳定,工作欠缺连续性,“新官不理旧账”,“计划赶不上变化”等;

  由企业失信引发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 

  人际间缺信用。任何信用都可以归结为人际信用,企业、社会等信用差,是人际信用差的体现。当今,不少人既不信同事,也不信朋友,甚至不信家人;既不愿向人说真话,也难以听到真话。

  究其原因,伏绍宏认为,在利益驱逐和缺少规制的环境下,失信行为赢得了较宽泛的生存空间。许多人产生幻觉——失信可以“赚钱”,诚信还会亏本;失信可以“快赚钱”,诚信只有“慢收入”。

  社会诚信如何建设

  建设诚实信用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诚实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尊重契约自由的原则,尊重他人是否签订契约的自由,选择主体的自由,选择内容的自由以及选择形式的自由。对于已经签订的契约,必须严格依法履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拖延履行自己的义务。

  今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原则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提出了四大要求: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乔新生认为,建设诚实信用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

  “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曹义孙持有相同观点。

  伏绍宏也主张,通过建立严密的制度,按照“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制度成为诚信忠实有力的保护者。他提出,首先要用制度维护实事求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作风;用制度力戒浮夸风,杜绝假工程;用制度锻造诚信干部队伍,做到“信者立,不信者废”。

  其次,要用制度让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法取利。用制度引导行业自律,使企业不愿失信;用制度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使企业难以失信;用制度严惩失信,保护守信者,使企业不敢失信。

  个人诚信如何养成

  个人的诚实信用是建立在利益选择基础之上。如果诚实信用能够带来利益的最大化,那么,诚实信用就是一种可持续的道德行为准则

  “诚”作为人的内在实有的德性,总是要通过人的外在言行表现出来。无论怎么修炼,社会都无法保障其成员的这一德性达到天然具足的程度,也无法保障其成员都能够体认自己的内在本质的不足。

  “在这种状态下,就会产生‘失信’、‘无信’,就会让人‘不信’。”伏绍宏说。

  伏绍宏认为,要倡导社会成员通过自我教育、自我反思、自我醒悟,促成心中有“诚”,自觉杜绝虚妄和伪装,达到规范自我、完善自我的目的。 

  乔新生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先后出台司法解释,对那些不履行债务,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甚至包括禁止他们出国旅行,禁止他们高消费。所有这些措施,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个人的诚实信用是建立在利益选择基础之上。如果诚实信用能够带来利益的最大化,那么,诚实信用就是一种可持续的道德行为准则;反过来,如果诚实信用不能带来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有可能会损害自身的利益,那么诚实信用就不是一个可持续的道德行为准则。

  “所以,国家在立法过程中应当建立一个制约和激励机制,让每一个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让诚实信用获得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乔新生说。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10:45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