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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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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广东省委第七、第九、第十巡视组陆续对广州市海珠、荔湾、天河、白云、番禺、增城等6个区(县级市)开展了巡视工作。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锤炼干部的良好契机,指导各相关区(县级市)把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重点整改带动各区(县级市)乃至全市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目前,白云区已经完成省委巡视回访的迎检工作,荔湾区、天河区、番禺区、增城市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海珠区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明确整改思路。市指导组要求各相关区(县级市)在推进重点整改工作中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举措和法治方式来审视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把落实重点整改任务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全局中统筹考虑,融入到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把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整改的基础性问题,对症下药,逐一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自重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区(县级市)经济发展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的势头,一批重点经济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发展平台建设作用愈加凸显。开展重点整改工作的6区(县级市)平均GDP增速12.4%,超过全市GDP增速0.8%。成立市、区两级指导组,明确整改责任。相继成立了白云、天河、番禺、荔湾、增城、海珠等6个市指导组,其中白云区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6位市领导任副组长,其他5个区(县级市)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同时,强调在重点整改工作中,被巡视的区委要担负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要求各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纪委书记组织协调,全面动员,积极主动地谋划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现场解决问题。广州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相关区(县级市)推进重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市、区(县级市)两级整改情况报告上批示,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到天河、番禺、海珠、荔湾等区专题调研督导整改工作,并亲自到天河冼村进行实地暗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详细了解该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指导组各成员也多次到区(县级市)的村、社现场了解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加强指导,促进番禺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协调督办,确保整改工作的“快节奏”。建立督办倒逼机制。市指导组明确要求各相关区(县级市)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整改,市、区两级指导组分别制定重点整改工作任务台账和倒排时间表,实行时间任务倒逼制度,确保重点整改工作按质如期推进。指导番禺区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火烧岗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等民生项目顺利推进。海珠区新建一批保障性住房并大力解决村社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反馈通报机制。市指导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各区重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市指导组一月一简报、各相关区(县级市)每周一简报制度,认真总结市区(县级市)两级推进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适时向省委各巡视组进行汇报反馈,确保省委巡视组全面及时了解重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市指导组定期向省委巡视组提交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组当面请示汇报,及时把握省委巡视组的最新要求和相关政策,并接受省委巡视组的严格审核。加大沟通协调力度,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梳理各区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如重点区域交通拥堵的统筹整治、个别规划项目协调落地、征地拆迁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对确实无法协调解决的,以市指导组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领导统筹决策,推动各区(县级市)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困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如市指导组区两级加强统筹协调,番禺区积极协调,促成和合民用爆破器械公司主动提交解散公司的申请,搬迁整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从严查办案件,确保整改工作的威慑力。把查办案件作为重要警示手段,发挥查办案件对于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的保障作用,积极调动市、区两级精干办案力量,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13年以来,共指导开展重点整改工作的6个区(县级市)查办178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其中,属于市管干部的案件,由市指导组负责查办;对区管干部的重要线索采取“上调一级”的核查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并初核,通过采取与区纪委“上下联动”、与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左右互动”等办案模式,组成专案工作组展开案件调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农村基层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查控“两违”工作中党员干部及村社干部的违法犯罪、失职渎职行为,村社干部侵吞集体资产、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注重查处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线索。当前重点查办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对选举中发生的贿选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注重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对一些复杂案件背后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及时督促各区县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如针对天河、荔湾等区村改制公司、经济联社等基层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基层监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了集体“三资”交易监管平台,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前制定宣传计划。要求各相关区(县级市)在整改之初就制定整改工作的总体宣传方案,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双公开”,既分别在本地本部门通过建立曝光台、回音壁等形式进行党内通报,又及时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实效。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廉洁广州定期新闻发布会、《廉洁广州导报》、廉洁广州政务微博、微信为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各区(县级市)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进一步坚定群众对党委、政府抓好整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切实提高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树立党政部门良好形象。加强考核测评。针对重点整改问题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按一定比例抽取一些具体整改问题开展满意度调查,坚持听民声、办实事,将整改工作拓展到最基层,让群众在深入整改工作中得到实惠。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抽样调查显示,荔湾区干部群众对各项整改工作和成果的满意率均在90%以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06:4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