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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的核心是实行民主

王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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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群众路线,核心在实行民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也是中国共产党人90多年经验与教训的总结。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只要我们充分发扬了民主,党的肌体就健康纯洁,就能广泛赢得民心、汇成披荆斩棘的强大力量;否则,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就会大大削弱,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

  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怎样才能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首先要坚持“权为民所赋”。如果权力的来源问题不解决,由一把手、少数人或上级领导说了算,那么,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评判是满意或不满意都已失去了意义。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四风”问题突出,高高在上,骄横跋扈,为所欲为,并且能够带病提拔,就是因为群众的监督没有发挥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作出的明确规定。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当群众掌握了干部“帽子”的授予权,群众的评判才有价值和力量,干部才会自觉地为人民服务。

  群众路线本身就是与民主紧密相连的。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反“四风”,“四风”的要害就是独断专行,不要民主。在提拔干部、决定发展项目等诸多事项上,有些人习惯了自个做决定,“代”群众做主,“帮”群众做决定,以至于用了不该用的人,上了不该上的项目,即影响了科学发展,也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因此,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的民主之路。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切实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像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14:20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