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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装上阵 执剑天涯

——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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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管得太多、太全,有时候真有‘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的感觉。”以往在基层调研时,省纪委干部室的工作人员时常听到这样的反映。

  “任何资源都是有限的,没有万能型的机关。”“向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移交’其主体责任,主动‘扛起’自己的监督责任。”……在一次次深入基层调研后,省纪委常委会凝成共识:必须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厘清职能、找准定位、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监督、规范监督。

  清理“内存”,轻装上阵。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在转职能中明确定位,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素质,以深化改革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转职能中明确定位:

  既做减法也做加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我们的职责更类似于‘外科大夫’,发现脓包处理脓包,该动手术就动手术,有病治病、没病预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用一个形象地比喻告诉记者,要让纪检监察机关从“老中医包治百病”的模式中转身而出,更加专注于“外科大夫”的职责。

  为进一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中央纪委进行内设机构调整之后,在省委的高度重视支持下,2013年7月,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跟进,迅速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优化: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新设立执法与效能监督室;新增一个纪检监察室和一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在调整内设机构的同时,省纪委常委会还重新梳理了派驻纪检组的派驻范围,按业务关联和工作便利原则,更科学地分片、分系统布局。九个派驻纪检组分别负责几个性质相近的部门或毗连的对象。各派驻纪检组具有典型的异体监督的性质,更加突显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纪办案职能。

  在2013年的机构改革中,省纪委监察厅的机关内设机构、编制数保持不变,但调整之后,职能交叉减少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倾斜。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具有案件检查职能的总人数已占机关总人数的52.43%。

  “今年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省纪委副书记丁伯东介绍,主要思路是从内部挖掘潜力,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2013年8月,省纪委还将原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97个清理调整至37个;2014年1月,又继续清理调整至20个。“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省纪委办公厅主任马飞说,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不再参与,交还回职能部门办理。

  巡视工作的重心也回归到“找问题”上。省委巡视组改变过去“重点不突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坚持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着力于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有力震慑。去年,省委四个巡视组的工作成效显著,在对7个单位及对国土资源、海域和岸线资源、森林和水资源、保障性住房建设5个重点领域的专项巡视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1件,已立案检查36件67人。

  基于“转职能”的改革思路,通过对内设机构调整、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回归巡视职能等,海南纪检监察机关攥指成拳,突出主业,更加向执纪监督问责聚焦,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转方式中积极履职:

  既各负其职又形成合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去年,我省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乏一些“重要”人物:儋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权晓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王应福,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总队长张光亮,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省安宁医院原院长符永健……据统计,2013年,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线索的检举控告2936件次,立案6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8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51人,移送司法机关87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7亿余元。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查办案件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老虎”“苍蝇”一起打。

  记者留意到这样一组数据:仅“涉农案件”一项,2013年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了308件,为群众追回损失2900余万元。

  看到这份成绩单,群众给出了积极的评价。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为71.22%,信心度为72.56%,比上年分别提高13.63%和5.06%,达到2007年以来的最高值。

  这份成绩单,得益于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的改革思路。海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上,下了一番功夫:

  执纪办案方面。2013年制定的《省纪委监察厅执纪办案工作基本规范》,系统梳理了执纪执法办案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执纪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注重强化“快查快结”理念引领,从线索排查到调查处理的整个办案过程突出“快”字,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等。

  作风建设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出台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和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其中,三个“全国率先”之举令人关注:去年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了琼中县财政局原局长王群用公款宴请朋友的违纪案件,让公款吃喝、奢靡之风等违纪行为在海南得到“急刹车”式的遏制;去年6月,将会员卡清退活动在全国率先扩大到海南全省在职的254866名公务人员,让社会各界感受到了海南省委和纪委监察机关“动真格”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去年建立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机制,将评价对象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拓展到党群机关、市县政府及开发园区等,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是‘孙悟空’,也不是‘X光机’,并不能直观地看到事物的真实情况和一个人的内心活动。作为党的监督机关,关键在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切实履行好职责。”马勇霞说。

  转作风中提升素质:

  既严格自我监督又强化外部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

  去年7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省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原组长黄培敏等3人的违纪案件。这3名干部在查办安宁医院涉嫌骗取国家医保资金问题时,被涉案人员以财物收买,致使案件久拖不决。今年3月3日至10日,仅一周的时间,省纪委连续两次对外通报违纪问题,其主角均为纪检监察干部:东方市大田镇纪委副书记倪俊强和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李华。省纪委旗帜鲜明地表示“不护短、不迁就、不姑息,严肃依纪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并向社会公布了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灯下黑”问题的举报投诉方式,欢迎公众监督。

  省纪委办公厅的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这让坊间一直流传的“进了纪委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的说法不攻自破。

  省纪委常委会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特殊岗位、特殊要求”的含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教育、监督、办案能力,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三转”中,转作风是保障。省纪委监察厅一方面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以案谋私的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人和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教育;另一方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健全完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此外,还在加强内部管理上则更注重基础性工作。

  正人先正己。在改进作风过程中,省纪委监察厅还始终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如: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分包化解群众信访积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要求带头厉行节约,下基层轻车简从,改进会风文风等。

  数据最能说明问题: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会议数量和时间分别比上年度下降28.57%和40%,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也比上年同比下降29%和32%。

  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在经历一场全方位的“系统升级”。对于海南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改革只有进行时,要将“三转”要求落地生根,将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生动实践中。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17:07 来源:海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