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湖南邵阳县百名局长兼任农村“第一书记”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为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湖南省邵阳县从今年3月开始,从县直机关正科级单位中选派100名党员局长或主任,兼任农村基层党支部“第一书记”。

  为加强工作针对性,邵阳县委根据县直机关的工作职能来选配支书,党群部门的领导选任到“两委”班子软弱村、政法部门的领导选任到社会治安难点村、涉农部门的领导选任到产业发展专业村、经济部门的领导选任到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村。县委明确了“第一书记”的主要职责,即帮助村里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科学制定村里发展规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密切联系群众等。

  该县还规定,局长兼任“第一书记”的时间为两年,“第一书记”每月在村里工作时间不少于4天。为加强管理,县委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任职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邵阳县委书记蒋伟说:“局长兼任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地生根’,对改进干部作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发展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05:55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