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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区委督导组工作推动会 实现教育实践活动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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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区委督导组工作推动会

实现教育实践活动良好开局

  3月18日下午,东丽区教育实践活动区委督导组工作推动会在区委党校召开。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郑会营出席会议并讲话。区领导苑树发、么俊东、余明斗、武广华、刘俊生、王怀英、田先钰等出席会议。

  会上,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子英宣布了区委督导组成员调整决定,并传达了市委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郑会营在讲话时指出,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一个多月以来,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按照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良好开局。

  在谈到落实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各项任务,打牢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时,郑会营强调,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这一环节,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这一环节各项工作抓扎实了,思想认识提高了,广泛征求意见到位了,查摆问题才会有的放矢,对照检查才会实在深刻,整改落实和解决问题才会更有成效。一要把学习进一步引向深入,真正掌握精神实质,自觉用中央和市、区委精神指导、推动学习和实践。二要聚焦“四风”,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征求意见的广泛性、群众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把整改贯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四要坚持分级分类指导。市委近日印发了“4+3+1”分类指导意见,重点对基层各个层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重要环节、推进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有特色、有亮点的自选动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赶时间、不比进度,注重实际效果。

  郑会营要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组织推动、统筹协调、上传下达、具体指导、督促检查等作用,进一步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政治定力,严格政治纪律,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目标,确保群众满意、取得实效。

  区委督导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 13:43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黄杏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