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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小窗口 展示大形象

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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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窗口单位是查摆和解决作风问题的重点部位。项目审批、办证办税、信访接待、交通疏导等等,这些“小”窗口,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多一点“眼睛向下、躬身为民”的服务理念,还是多一些“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的“服务忌语”,直接影响着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评价。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就要从窗口单位抓起,要把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只有擦亮小窗口,才能真正展示大形象。

  近年来,各地大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一些基层单位创造的“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审批”、“公开承诺、挂牌上岗”、“全程代理”,比技能、比作风、比服务等,办的是群众最需要的事,解的是群众最“闹心”的结,展现了为民服务的“大”形象,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窗口单位管理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纪律不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老百姓办事吃“闭门羹”、跑十几次的事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纠正这些陋习,窗口单位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从服务内容、办事流程、跟踪反馈、结果评价等方面不断改进,使服务更加精细、规范、高效。

  对窗口单位来说,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从强化宗旨意识、服务群众做起。一些单位之所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就是因为一些同志以“当家人”、“管事人”自居,总以为别人是在“求”自己,把职责当权力,把服务当恩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窗口单位要真正擦亮“窗口”,就必须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把多办利民之事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情对待群众、真心服务群众,让群众得到看得见的实惠。

  擦亮“窗口”,要在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窗口单位践行群众路线,除了要有服务群众的愿望和热心,还必须方法对头、措施有力、素质过硬。一方面,要从制订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制度入手,梳理并修订规章制度上存在的不实际、不管用、不严谨等问题,做到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标准。另一方面,还要集中整治以“庸懒散”为突出表现的工作作风问题,特别要注意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不热情、不主动、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真正把服务群众的行动落实到具体岗位上、展现到工作窗口上,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满意和口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09:07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