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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围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开展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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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利用9个半天的时间,集中举办了案件检查暨公文写作业务培训班,对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促进委厅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提升。

  去年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积极适应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化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强化监督,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今年年初,为正确引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效履行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职能, 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从本级做起,精心设计培训计划,针对委厅机关工作中的急需和委厅干部的能力“短板”,围绕办案流程及实体方面应注意的问题、运用谈话策略突破案件、安全文明办案及后续工作、证据标准与规则、谈话笔录制作及调查剖析审理报告写法、指导和推动下级办案以及如何在办案中发挥审计作用等内容,分别邀请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授课。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现有资源,要求委厅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身说法,给大家讲课。

  辽宁省纪委监察厅还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就进一步形成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作出部署。省纪委监察机关按中央纪委职能调整的要求,将干部培训工作调整到干部部门,发挥干部部门更熟悉、了解干部的优势,进一步促进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突出培训需求导向,建立培训需求调研制度,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提高培训针对性;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搭建培训平台,把化小培训单元与扩大培训效能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习培训实用性;督促干部加强学习,引导干部紧跟形势及时学、依托培训集体学、结合岗位干中学、针对“短板”重点学、养成习惯自己学,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努力把委厅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10:1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