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贵州省直派驻机构厘清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今年以来,贵州省直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实际,安排部署2014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具体举措。

  驻省民委纪检组监察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委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抓好落实;结合年度目标管理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民族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改革事项落实情况、两个“100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筑节能减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建筑市场秩序及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安全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督促配合驻在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和规范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在“放权’的同时,加强对各地“简政”的监管,以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制约和监督,促使监管高效、公正;督促驻在部门推进政务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障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都要按规定进行公示,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强调从制度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和各业务处室办事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执法监察,解决驻在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问题;严肃查处驻在部门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监察室强调坚持节俭办会展,组织引导各出版单位、广播影视制作单位围绕中国梦、贵州梦主题出版、创作廉政文化精品,统筹各报刊、出版网站、广播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宣传资源,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工程建设、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制度,强化执行。

  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强调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和行政审批、行政评审、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环保(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采购、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权力的监督;做好“小金库”、公务用车等方面的专项治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和涉农资金监管网络,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和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问题,严格行政问责。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监察室重点围绕厅党组及其成员和厅“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加强对涉农、民生项目资金、外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大商务活动的监督;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梳理案件线索,建立工作台帐和相应制度。

  驻省公安厅监察室配合厅纪委抓好“两个主体”(党委主责、纪委监督)的责任落实,围绕“两严两服务两提高”全省公安工作主线,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警令、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收费、乱罚款、违规保管处置涉案财物等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预防和查办公安民警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力量,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廉洁从警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

  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加强对院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视工作,年内拟对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和安顺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开展检务督察,以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纠正和通报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和违规违法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检察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点名通报曝光,保证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驻省人防办纪检监察机构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集中采购、项目施工、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管控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廉洁高效;抓好办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公开促工作程序规范、促服务水平提升、促干部作风转变。

  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机构强调加强对财经纪律和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审计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对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问题。

  驻省教育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强调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把厉行节约、“三公”消费、机关工作纪律等列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重点检查领域,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国有资产风险防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加大治理违规招生、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驻省农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强调严格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改革,进一步规范涉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职能的权重部门、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严格执行涉农项目资金“三项制度”,规范“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运行,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对2013年涉农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对重点项目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行重点督办。

  其他省直派驻机构也围绕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着力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07:2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