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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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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工作纪实

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寒冬腊月里的一天,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人民法院盘古法庭庭长张恒书一大早就提着一个灌满了热水的暖瓶,登上了巡回法庭办案警车,他这次要去很远的蒙克山林场巡回办案。塔河县是中国最北的两个县之一,辖区面积近1.4万多平方公里。为方便群众诉讼,塔河县法院在蒙克山林场、沿江林场、开库康乡等5个偏远地区设立了巡回法庭办案点,法官每月两次要到办案点办理案件。

  在我省,司法为民像一条伸向远方的路,烙印下法官们一行行辛勤的足迹。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特点的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把司法温暖和公正司法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得到司法“实惠”。

  从“一站式”诉讼服务,开通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通道,到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制度,处处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2011年,省法院就下发了“司法便民30条”,推出贴近务实、群众欢迎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其后不断总结探索,加以创新完善,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实惠”。

  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了诉讼咨询引导台、立案审查受理窗口、人民调解室以及收费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指引、人民调解、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一站式”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向诉讼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等进行诉讼咨询引导的同时,还将诉讼相关事宜进行释明,使当事人明确诉讼主张,促进裁判更趋于准确、公正。

  同时,各级法院全部开通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通道,对不能来窗口立案的当事人,只需他们敲敲键盘、打个电话,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立案材料,有明确的诉讼标的、有明确的原被告地址、姓名,符合诉讼法规定有关立案条件的,就可进行登记立案;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一些法院还实施了节假日立案法官值班制度,大多数人民法庭都安排了法官晚间值班,明示接待法官和接待电话,做到随时接待立案当事人。

  省法院在全省坚持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全省各级法院根据本辖区的案件和人口情况,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或案件较集中的地区,建立“社区法庭”、“地头法庭”、“集市法庭”、“林场法庭”、“交通法庭”等巡回办案模式;根据辖区群众的生产作息情况,设立“假日法庭”、“清晨法庭”、“夜间法庭”、“农闲法庭”等非固定时间办案模式,哪里有需要,就在哪里开庭;什么时候当事人方便,就什么时候开庭,尽量减少群众诉累。

  省法院通过创新执行方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等举措,力克“执行难”,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每推出一项司法为民举措,都紧密结合省情、社情,打造具有龙江特色的为民品牌

  “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只有切合当地实际,才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生硬地照搬照抄外地经验,容易‘水土不服’”。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特别强调司法为民的“龙江特色”。

  省法院每推出一项司法为民举措,都紧密结合省情、社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个结合”和“四个十分注重”,使得省法院司法为民举措富于龙江特色:结合我省大农业发展实际,十分注重涉及“三农”合法利益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确保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结合我省自然生态保护对国家自然生态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实际,十分注重涉及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确保良好自然生态不受破坏;结合我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十分注重对涉及产业工人、农民工等合法利益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确保一线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结合我省当地民风习俗实际,十分注重诉讼调解,坚持全员、全流程、全领域、全系统和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省法院在服务“三农”,促进粮食增产增收方面,特色鲜明。去年4月至6月,是省高院领导班子的“调研走访季”,他们深入基层,走访了20多个乡镇村屯,向农民合作社成员等发放了600多份涉法律问题调查问卷,了解司法需求。

  在调研基础上,高院重新梳理了以往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农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若干文件,对司法措施进行深度整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贴紧靠实的服务举措。

  针对一些农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全省法院系统恢复和重建80个人民法庭;全面实施远程立案、预约开庭,推行车载法庭、固定审判站等办案方式;实行弹性工作制,尽量少误、不误农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犯罪,对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分子依法惩戒。

  案件上诉率连年下降,案件调撤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司法温暖赢得群众口碑

  “司法为民工作做得怎么样,最终还得由人民群众来评说、裁判。”张述元对记者这样说。

  近些年,全省法院系统每年都会收到上千面锦旗、上千封表扬信。这些锦旗、表扬信代表了群众的心声,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高度认可和表达。东宁法院道河法庭庭长黄大可,来到道河镇土城子村办案,处理一起欠款纠纷,双方当事人当时火气都很大,黄大可就两家来回跑,两家前后隔着三条街,黄大可一上午来来往往跑了三趟,累得气喘吁吁,真是“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最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走到一起,握手言和。事后,当事人魏宗坤一提起当时场景,就夸“法院真为老百姓办事!”

  人民群众是司法为民举措的最大受益者。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宁安法院东京城法庭干警除夕看望吕振国老汉、伊春市南岔区法院民庭庭长吴海芝正月初五促成郝大娘一家吃上团圆饭,这些鲜活的故事都在当地一时传为佳话。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大学原党委书记、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杨震认为,这几年省法院案件上诉率连年下降,案件调撤率也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这个成绩的取得,既有加强审判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等因素,也不能忽视司法为民工作抓得实这个重要因素。

  省高院农林庭法官崔卉鹏向记者讲起自己的办案经历,印证了杨震的看法。去年开春,我省经历了1961年以来最大一场“春涝”,为不误春耕,高院农林庭在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时,崔卉鹏等人一大早就赶到了肇东一家农场,组织各方当事人踏查土地,当时地里的雪还没完全消融,走在地垄沟中,一脚迈进去,鞋子就陷入积雪和泥水里。从9时到12时,崔法官他们边踏查边调解,却换来当事人刘某一句“不调了!”法官们饿着肚子返程,谁知刚到高速路口,刘某却打来电话,同意调解。原来刘某一直开着车悄悄跟着法官,看看法官做了什么,是不是受对方之邀去吃请,最后看到法官踏上返程,一心一意只为办好案件,他才彻底相信了法官,最终这起涉及1300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10: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