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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口县医保局开启服务群众闪亮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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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制度管理 提升惠民水平
黑龙江林口县医保局开启服务群众闪亮窗口

  近年以来,黑龙江林口县医疗保险局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荣获“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建设高效服务体系,打造便捷窗口。该县投资30万元,建设开放式服务大厅,分别设立居民、职工、离休三个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各项服务流程、制度,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开设“城镇居民缴费大厅”,具体办理辖区内城镇居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证卡发放、政策宣传及咨询工作,使居民缴费程序更规范,办理医保业务更方便。建立医疗保险“一站式”信息平台,设立排号机,及时告知参保人员办理业务,优化服务环境。设立“满意度短信信息反馈平台”,医保征缴发放系统与移动公司MAS系统实现联网。参保人员办理医保报销业务时,系统自动发送“是否满意”反馈信息到参保人员手机上,通过参保人员回复信息自动形成满意情况汇总表,作为年末对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起到规范和监督作用。建立“报销药费短信提醒反馈信息平台”,由以往参保者到医保局被动咨询报销医药费,变成现在医保局短信主动告知参保者报销情况的服务模式,方便参保者及时了解医药费报销情况。

  创新规范管理制度,打造透明窗口。对于普通参保人员医保金发放、异地超万元药费审核,采取由大厅工作人员负责初审,相关股长负责二审复核,主管领导进行最终核定,同时提取征缴单据和药费报销结算单,最后由登账员进行登账;对于离休干部药费发放则实行联审制度,由县老干部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三家单位共同监督、共同签字、共同管理。创新采用“三人(家)一体”工作模式,每笔业务的办理至少经由三人完成,实现了“一办一核、一查一审,办核分开、查审分离”,有效制衡管理权力,达到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另外,审核业务由以前的手工录入药费项目,改为微机录入药费明细审核医疗费用,微机自动审核,严格按照微机排号办理业务,避免了由于人情提前报销药费现象的发生。

  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打造温馨窗口。2011年至2013年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2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由1.2万元提高到1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5万元。率先增加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对连续缴费的城镇居民出台了全省首创的报销比例动态增长优惠政策,2011至2013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长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长15%。在全省县级地区率先开展大病保险,并新增意外伤害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至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至13万元。2014年将进一步与人寿保险公司合作,与人寿保险公司联网,缩短大病保险报销时间,更快捷的为参保患者报销药费。扩宽大病病种,将所有大病都纳入大病保险范围,降低大病起伏标准,由3万元降低到1.5万元,使更多的参保患者受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13:5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