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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用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当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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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陕西省实行“三位一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始终坚持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四风”。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约谈了43名省直部门纪检组长和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深入了解各单位八项规定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公款消费不正之风等专项督查。在全省开展了清退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清理文山会海、查处违规出国出境、清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新建楼堂馆所、规范“三公”经费等五项专项治理。全省117万名干部职工报告了“双卡”清退情况;会议文件、报送省委的简报和内部刊物大幅缩减;腾退办公用房1952间4.54万平方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37项;“三公”经费同比大幅下降。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对办案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检查登记、陪护登记等制度,有效防范了办案安全事故发生;通过舆情、网络和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收集和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案件和党员干部。

  ——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开展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66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党章》”知识测试;编印下发了《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读本》和《公务员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和廉政漫画征集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对节能减排、水利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生态安全、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工程建设领域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了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

  ——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公职人员违规借贷、涉法涉诉信访、市场中介组织、公务用车和“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治理,从严从快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和扶贫救灾资金,以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坚持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和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先后建立实施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会议制度、自查制度、联络沟通制度、资料报备制度和督察制度,为全面落实年初细化分解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指标和评价要点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制定实施了台账管理制度三项督办措施,促进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31日 14:36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