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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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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市纪委近日通报自去年以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部分党员干部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被处分,当地良庆区住建局原局长因酒后驾驶公车获刑,并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据通报,南宁市武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谢正林,南宁市邕宁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结卿分别因公款吃喝和组织职工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南宁市宾阳县思陇镇太守中学原校长、南宁市友爱南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和上林县食品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分别因使用公款给教职工发放购物卡、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行为受到处分。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罗达田酒后驾驶公务车辆,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通报指出,少数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领会不深入、不重视,执行规定打折扣、搞选择,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通报要求,南宁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壮族三月三”和清明期间应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记者夏军)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1日 10:27 来源:新华网 编辑:黄杏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