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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集中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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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双重职责,紧紧抓住部机关“两方案一计划”整改落实动真格、建章立制保常态,不断巩固扩大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围绕广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交办任务,以16项专项整治任务为重点,以准、狠、韧的精神集中打响专项整改攻坚战。针对一些地区和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干部私改档案、领导干部未成年子女吃空饷等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及时对一些违规做法予以叫停,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对责任人问责,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和消化。对一些违规行为抓住不放、从严查处,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3月上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又集中派出15个调研检查组,深入各盟市及部分所属旗县市区、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未成年子女吃空饷、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调动后工资接转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让整改不留死角。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目前16项专项整治任务中有10项基本整改到位并初步建立长效机制,其余6项正在按整改时限统筹推进,力求做到整治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让群众满意一件。

  部机关整改方案中,明确了5个方面23项近期和中长期整改任务,能改的马上改。比如针对群众反映的基层组织服务不够的问题,在全区及时总结推广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456”工作法、嘎查村级事务民主管理“532”工作法,部署开展“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推动形成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在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查找问题背后体制和制度缺位,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部机关计划制定的51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方方面面。目前,已经出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加强学员学风管理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等7项制度措施。与此同时,及时总结整改落实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上升到制度层面。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意见、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意见、国有企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办法、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激励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问题。对已经出台的制度,不定期要进行对照检查,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着力防止“破窗效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14:34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