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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市县两级试点按同级正职配备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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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纪委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着力锻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针对查找出“四风”方面的9类问题提出了39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制定整改任务责任书,1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7项中长期任务正在逐步落实,2013年机关会议、文件、简报分别同比下降50%、30%、42%,会议经费和“三公”经费同比下降72%和30%。

  切实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制定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年底全省1228个乡镇纪委全部挂牌、乡镇监察室全部设立,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基本配备到位,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由以前平均每个乡镇0.38名增加到1.7名,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均按照省级1万元、县乡3万元的标准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2013年增设了省人大、省政协机关纪检组,专门出台意见健全了法院、检察院、邮政系统的纪检机构,在全省地税系统市县两级开展了按照同级正职配备纪检组长的试点。通过健全完善纪检组织和保障机制,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夯实了组织基础、提供了有力保证。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在机关开设干部讲坛,由各厅室主任轮流授课;组织举办执纪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对1600多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采取委托培训、自办培训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轮训,两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7期,培训930多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加大培养锻炼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的要求,在纪检系统树立了“三个用、三个不用”的用人导向,即用坚持原则、素质过硬、为人正派、作风形象好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能力素质不高、拉拉扯扯的干部;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四平八稳、得过且过的干部;用扎实工作、埋头苦干、严谨务实、严格自律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工作平平、自我要求不严的干部。强化干部培养选任工作,委厅局机关轮岗交流干部55人、选派到基层挂职任职11人、公开遴选干部15人,干部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干部室设立干部监督处,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明确提出了“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仔细查找并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把“双联”行动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组织机关各厅室和党员干部深入联系点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着力在破解难题、帮办实事上下功夫,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687个、协调落实项目93个、资金5500多万元,促成了广东省揭阳市与皋兰县、古浪县的长期合作,签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14个,广大干部通过“双联”行动感知了群众冷暖、增强了宗旨意识、密切了血肉联系。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2日 21:2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黄杏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