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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整治“四风”带进殡葬改革:严禁敛财、生态安葬、捐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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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前夕,多位中国高级别官员在北京协和医院登记捐献器官意愿;今年北京市有多名司局级干部登记骨灰撒海……近日的这些事例体现了中共所倡导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中共近期在推动殡葬改革上提出党员干部带头。分析人士指出,从殡、葬、祭等方面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落实节俭、廉洁、环保的原则,这呼应了民间的关切,是全面整治“四风”、净化党风政风的必然举措。

  中共一贯倡导通过推行殡葬改革,降低资源消耗,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上世纪80年代初,中办转发民政部党组《关于共产党员应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交代过:不搞遗体告别仪式,遗体用于医学解剖,捐献角膜,不留骨灰。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领导人。

  但近年来,伴随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违规土葬、滥占耕地、盲目攀比、重敛厚葬等问题“死灰复燃”,个别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修建大墓豪华墓,社会影响恶劣,也损害了执政党和共产党员的形象。

  为此,中办、国办近期下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根据新情况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这一意见首次明确禁止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首次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鼓励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首次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和低碳祭扫。

  社会学者、民俗学家艾君表示,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历来是中共在婚葬嫁娶等方面所倡导的社会风尚。中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进一步改进党的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多地正在落实中央层面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地方版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有江西、山东、宁夏、安徽等省份出台实施意见。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翟善勇表示,此次的两办意见突出了干部带头的规定,覆盖面更广,实施效果将更加明显。意见将使“党员干部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总体目的就是让丧葬活动一切从简”。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刘洪玉表示,作为地方实施意见,安徽省出台的文件更强调健全工作机制,多部门职责明确、联动配合,以“保证此次殡葬改革切切实实地落实”。

  分析人士指出,无论是重殓厚葬背后的攀比浪费之风,还是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其背后都有着不正之风和社会不公的影子。此改革意见的出台某种意义上说,是将八项规定及反“四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落到人民群众意见强烈领域的一项安排。

  在具体细化落实中,各省份的实施意见都强调了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管理。

  其中,安徽省强调组织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山东省提出考核的“硬指标”,将党员干部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比等工作的一项内容。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吴辉指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是立足中国国情、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倡导并力践丧事简办是党的本原回归,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对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净化”。(记者 刘宝森 蔡敏 张芽芽 王丽丽)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15:53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