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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吉县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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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中午,吉县新闻中心主任陈健翔与两名工作人员,在柏山寺乡圪塔村下乡时,向管饭的村民陈成忠家各交午餐费15元。县委、县政府规定,县、乡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并按规定向农户交饭费。

  今年3月份以来,吉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规范干部下乡招待费用,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县委、县政府规定,所有村级组织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村级账务中报销干部下乡招待费,县、乡干部下乡一律在农户家吃派饭,按早饭5元,午饭、晚饭各15元标准直接给农户支付,费用由干部本人承担。干部下乡生活费实行补助制,每下乡一天补助15元,各单位根据考勤予以补助。对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常年驻村服务的,由本单位酌情补助。同时,县农委、县经管办和各乡镇加强对村级财务支出检查,县纪检、组织部门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县农委主任李吉廷说:“干部下乡吃派饭,既减轻了基层负担,又向农民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深受广大农民欢迎。”(记者 李宏伟)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16:50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