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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盐湖区:党员干部承诺反对“四风”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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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诺: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礼品,绝不借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和有利害关系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日前,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原鹏飞郑重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一直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正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之际,为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该区纪委监察局日前组织全区100多个区直部门和乡镇办的党员领导干部就自觉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廉政制度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公开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将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开承诺事项执行情况严格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力度,对所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坚持严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山西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09:1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