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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前旗“五项措施”确保嘎查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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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垂范带头学。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亲自谋划、亲自动员,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视察内蒙古时的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市、旗编印的学习书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4个专题展开学习,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

  合理规划错时学。在征得上级党委同意的前提下,根据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学习时间,将嘎查村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工作提前谋划、提前开展,在活动正式启动前,利用春耕前的农闲时间组织农牧民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在农忙时以党员自学为主,平时也可以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习,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严格制度督促学。加强学习教育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出勤、请销假、检查考评、理论考试等制度机制;保证学习时间,各嘎查村、社区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7天;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做到一个支部一记录、一个党员干部一笔记,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学习心得体会需报督导组审核。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交流讨论互相学。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要围绕“我的群众观”开展主题讨论,邀请表率作用好、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党员或星级党员讲感受、谈体会,引导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在牧区,可分区域、分小组进行讨论,或结合那达慕大会、敖包会等牧民集中的时机组织讨论。在社区,要借助各类文娱活动、兴趣小组等平台,分类组织党员开展讨论,不断深化党员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识。

  结对帮扶帮助学。提前启动嘎查村、社区学习教育环节工作,采取镇派指导员领学、包扶部门帮学、前旗大讲堂讲学、远程教育助学、流动党校送学“五学”方式,帮助嘎查村、社区开展学习。在社区派驻的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员要经常领学,可以邀请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党员讲学,确保学习效果。少数民族集中区域要发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2日 14:22 来源:中直党建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