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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强化上级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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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国家民委召开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讨论民委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交流廉政风险防控经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工作定位,党委承担起主体责任,纪委承担好监督责任。要克服思想和认识上的误区,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主业转变工作职能,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查办案件的工作职能,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种腐败行为零容忍,不打折扣、不留情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针对民委系统特点,既抓大抓重点,认真查办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经济纪律等案件,又抓早抓小,对一些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消除侥幸心理,防止酿成大错。要强化上级纪委对案件查办和线索处置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和直属机关纪委报告相关情况,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和直属机关纪委也要加强对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及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骨干力量,要不断强化表率意识,严守各项纪律。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提高履职能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国家民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委属单位纪委书记及监察处长等参加了会议。(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2日 22:2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