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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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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及时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对前段工作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开展一次“回头看”。

  《通知》指出,进行“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查找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在思想认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查边改及第一批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予以解决,切实做到思想上真自觉、要求上真严格、工作上真到位,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回头看”作为自查自纠的一种重要方式,查缺补漏的一个重要抓手,对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逐项对前段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看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学习教育是否扎实、听取意见是否充分、第二批活动单位边查边改是否见效、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是否到位、组织领导是否有力。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回头看”工作,真正看出问题、找到差距,及时整改,不足的要“补课”,不够的要“加把火”,走了过场的要坚决返工重来。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开展“回头看”,查差距、找不足、定措施,以身作则、示范带动、传导压力。省委各督导组、巡回督导组要加强对“回头看”的督导,坚持原则,从严要求,通过随机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督导单位“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随机调研等方式,对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11:25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黄杏洁 打印